“她结过三次婚,还有脚气”,当法庭成了谎言的扩音器

今天上午在某中院开了个庭,男方对一审判孩子由女方暂时抚养不服上诉。我们代理女方。对方律师当庭说,女方有三次婚姻,还有脚气,不适合抚养孩子。这,已经不是我在办案中第一次听到对方令人鄙视和疲惫的台词:
昨天另一个离婚庭审,男方也污蔑女方有三次婚姻,每次都骗钱;
前段一个离婚庭审,男方更是污蔑女方有多次婚姻、不检点且有严重的性病。
令人深思的,往往不是指控的离奇,而是法庭面对这种激化对抗的纯口嗨型人格贬损均“静默”。既未要求对方就利用多次婚姻骗财、因违反忠实义务而患性病等关键事实举证,也未对“脚气”这种儿戏化的指控予以置评。这些话语从对方嘴里轻飘飘地说出,却像钝器一样砸在受控者的身上。
为什么有人热衷于编织故事?
这是一种低成本的情感与道德刺杀。在婚姻解体过程中,强烈的消极情感会触发个体通过贬低对方来维护自我价值感,这也是无计可施后最廉价、直接的战术。微妙的是,这类指控(尤其是涉及身体和私生活方面)却很易激活旁观者对女性的贞洁审视,即便在法律层面无法成立,也能在舆论与心理上造成“毒害”。
同时,这暴露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困境:法律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现在的环境是,当庭提出一个耸人听闻的指控,成本近乎为零;而对方如果不自证,指控仿佛就是事实,但想要自证“没有骗婚动机”“没有性病”甚至“没有脚气”却艰难且充满屈辱。这就形成了“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诉讼不对等。
作为律师,我想对你说:
1. 警惕“情绪操控”
对方的行为,与亲密关系中的情感操控如出一辙:通过虚构事实,旨在让你陷入自我怀疑、愤怒与无助,从而在心理上消耗你、在气势上压倒你。请务必清醒:法庭上没有证据的焦点“事实”,原则上不会被认定。
2. 拉回到法律与事实的轨道
与你的代理人一起,冷静而明确地向法庭指出:对方所言并非事实。并迅速区分——哪些指控与案件焦点相关,当即要求对方举证;哪些纯粹是人身攻击,应明确指出其意图在于误导法庭进行“道德审判”。同时,主动、有条理地提交或者要求庭后提交反驳证据。
3. 不忘诉讼初心
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开启新生活。你的价值,不由对方定义。想办法打好官司,带着尊严走出这场风暴更为重要。
作为法律人,我们期待每一次法槌的起落,都能彰显法律对事实的敬畏、对程序的坚守。我们更期待,法庭能成为谎言与恶意的终结者,而非被动的扩音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