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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保护性约束”涉嫌虐待

2020-04-26 03:55作者:胡建兵
  近日,一段护工涉嫌虐待捆绑老人视频热传引发社会热议。视频中,护工把老人捆绑起来,理由是防止老人自行起床摔伤。表面上看老人确实不能随意起床乱动了,实际上对老人和老人家属的伤害是十分严重的。子女把老人送到养老中心,养老中心照护责任是其合同义务。虽然老人曾出现过晚上自行起床摔伤的情况,但养老中心完全可以通过加大巡视频次、采取一些防护措施等确保老人的安全。

  老人被护工捆绑在床上的“保护性约束”,既是对老人肉体上的摧残,更是对老人精神上的折磨。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养老中心行为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养老中心在现实中如果确实不能履行照护责任,应当与其家人协商,让人专门陪护或让老人回家由家人照护,既然接收了老人,就必须把老人看护好。捆绑老人,不是简单的失职行为,已然涉嫌虐待,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养老中心可以对老人施行“保护性约束”,但这种“保护性约束”必须坚持法律的底线,既不能有损人格尊严,更不能限制人身自由。

  除了将限制老人人身自由的“保护性约束”行为通过立法予以禁止之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涉嫌违法的“保护性约束”。要加强对养老机构资质的审查与监管,让老人在合法的养老机构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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