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偿还百万借款,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原告撤诉

“人从家中坐,传票天上来”。一看,原告起诉我方委托人偿还借款1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我方委托人回忆,双方从未有过借款,只是当初说好一起投资,原告给我方转账过100万元,这笔钱只有银行转账流水,从没有签订过相应的《投资协议》或者《借款协议》。
上述情况可能是很多人都面临的问题。双方都是哥们儿弟兄,向来关系不错,投资也好、借款也罢,就不好意思签个协议,唯恐签了协议伤了感情,最后就一笔孤零零的转账记录,诉诸法庭的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说不清,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
第一步:探究事实,这笔钱到底是什么钱?
经过再三询问当事人,他陈述确实收到了原告的转账。但这笔钱并非借款而是投资款,投资的项目是“电竞”项目,参与这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有四人。虽然在合作之初并未跟原告签署投资协议,但委托人手上现在保存部分聊天记录以及当时因“电竞”项目签署的部分协议,不知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第二步:检索法规,了解法官定案依据?
经过检索可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本案的关键点在于我方能否证明这笔钱不是借款。
第三步:组织证据,将实情还原在法官眼前。
本案中虽无直接证据证明该笔转账就是投资款,但是因主要参与人有四人,且均存在与该四人及原告的部分聊天记录,故律师按照时间轴从前往后排布证据:将收到转账款前、后的聊天记录,按照“每天我方委托人都跟谁交流了什么问题,同样的问题在相同的一天又跟谁传达,谁又对此提出了意见”的形式整理,同时辅之签署的相关协议,并让最熟悉项目的人员出庭作证,也配上“电竞”项目的相关政府文件。
以上间接证据经过一系列排兵布阵,可以组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将“各方当时对于这笔转账款是如何商量的”事实还原,让法官身临其境,了解实情。
第四步:我们赢了,原告撤诉。
基于以上准备,我参加了庭审。案件审理一半,原告代理人因一些事实无法核实,故此休庭。本来该案还要再次开庭,继续审理。可没过几天,我们就收到了法院发来的原告撤诉裁定。摘掉这100万的“黑锅”,当事人倍感轻松,连声称赞感谢。
对这个结果我也很满意。作为律师的我一直坚信,只要事实真实存在,就一定有蛛丝马迹,而进一步索寻这些痕迹就能够取得案件的胜利,所以虽然法院定案靠证据,但在你认为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妨让律师帮你去探究、深挖一下,你忽略或不看好的证据,到律师手里,经过组织呈现,就成为了胜诉的关键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