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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自身“定力”坚持司法公开

2020-04-25 03:56作者:杨禹
  我国的新闻发布工作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不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都在努力探索。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有自己的特点,这个特点归纳起来就是有“定力”。“定力”,一是指积极推进公开的“定力”,之前没有的经验不停在探索,坚决往前做;二是发布公开体现了人民法院的特点,面对舆论既积极地关注舆论,投身入舆论场,同时又保持司法的独立性,不是简单地迎合舆论的“定力”;三是在具体传播方法和手段上不断创新的“定力”,在发布例会的数量上、发布方式上、法院的层级上,不断地有新变化。

  中国法制的进程很大程度上是要靠司法公开体现的。公开是面对社会公众的,公众不可能成为法律专家,所以公众不可能像法官一样非常专业地去判断案件的情况,所以,司法公开是大众最能感受到司法公正的一种方式。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除了通过自身经历的案件来感受公正以外,第二个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公开来感受司法的公正。因此,对于司法来说,公开尤其重要。

  最后,我提几点建议:一是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一定要更加严谨;二是要坚持大气,在舆论场中既不能居高临下,板着面孔,也不能低眉顺眼去一味迎合,要保持一种稳重、大气的发布状态;三是要更生动,法律本身是非常严肃的,在保持严谨的前提之下,要更生动、更贴近、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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