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传播法治好声音的制度合力
2020-04-24 23:16作者:许辉
法治好声音“合唱团”不能自弹自唱、孤芳自赏,否则听者索然无味,法治声音也很难走出发布会现场,无法流传开来。人民法院要努力将媒体、公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与期待在每一个新闻发布会的现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回应。
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五年,在路上”为主题,举行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五周年主题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
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起步于2006年9月,月度例会制度形成于2009年5月。在2009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月均召开1.5次、总共97场次的新闻发布会上,公众第一时间看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伤赔偿、网络侵权、政府信息公开、征收拆迁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司法解释以及相关典型案例,上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算工伤、个人隐私禁“人肉”曝光等好声音从发布会的现场快速在各大媒体传播,在公众中热议;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成绩,公众见证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向四五改革纲要的跨越;用“全媒体”直播方式,通过网络图文和视频直播、电视直播等形式进行实时在线信息传播,邀请网友参加,公开回复网友提出的问题,使公众感受更为直观,沟通更为便捷;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吴英案等疑难复杂的案件,7月25日公布的许云鹤案等4起典型案例,公众看到了在舆论围观下,法官应当具备审理案件依据证据、法律做出自己判断的司法定力。这一场场新闻发布会,讲好了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了中国法治好声音,其中透出的司法自信使公众更坚定了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的“辐射效应”下,全国各级法院新闻发布制度的合力不断积聚,搭建起了与媒体、公众沟通、互动的平台,逐步构建了司法与舆论的良好关系。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联络人制度、典型案例月度通报制度、法院系统新闻发言人信息网络公布制度的建立健全,构成了各级法院对外发声的规范体系;2995家法院3281名新闻发言人,构成了全国法院对外发声的立体式阵容,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薄熙来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李某某案等社会关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新闻发布,公众见识到了人民法院新闻发布的“地方台”也一样的精彩,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已经成为司法公开路上的“加速器”、“动力源”,进一步撩开了司法神秘的面纱。
中央电视台评论员白岩松在主题活动上的发言指出,公开是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力量。诚如斯言,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也已经成为司法公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使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发出更多更好的法治声音,就得牢牢把握新闻发布工作与公众互动的鲜明特点,使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更实在,更有针对性,更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需求,努力让司法公正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凝聚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合力,得从人民法院内部“挖潜”。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执行的关键在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也不例外。全国法院3000余名新闻发言人是一支队伍庞大的法治好声音“合唱团”,每一名新闻发言人都是法院形象的代言人,应当具备与公众交流、善用媒体的能力,以及面对媒体发言的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与媒体、公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的神圣使命,通过自己的发声唱响、奏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每一个音符。不可滥竽充数,不可装腔作势,更不得跑调走样。在恪守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基础上,积极地关注舆论、回应舆论,避免简单地迎合舆论,增强司法定力。要更加注重对重要司法问题、大要案件、公众关注的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等信息发布,使媒体和公众获得更多的司法信息,掌握更多的事实真相,尽量压缩外界炒作的空间,尽量避免司法信息不透明所引发的质疑与猜测。
凝聚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合力,得向外部“借力”。法治好声音“合唱团”不能自弹自唱、孤芳自赏,否则听者索然无味,法治声音也很难走出发布会现场,无法流传开来。人民法院要利用好执法办案多、社会关注热点案件多等新闻富矿优势,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将媒体关注司法的目光聚集到每一个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将媒体、公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与期待在每一个新闻发布会的现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回应,尤其是在面对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时,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以此增强人民法院司法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吸引力,使中国法治故事、中国法治好声音搭上媒体的快车,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五年,在路上”为主题,举行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五周年主题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
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起步于2006年9月,月度例会制度形成于2009年5月。在2009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月均召开1.5次、总共97场次的新闻发布会上,公众第一时间看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伤赔偿、网络侵权、政府信息公开、征收拆迁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司法解释以及相关典型案例,上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算工伤、个人隐私禁“人肉”曝光等好声音从发布会的现场快速在各大媒体传播,在公众中热议;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成绩,公众见证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向四五改革纲要的跨越;用“全媒体”直播方式,通过网络图文和视频直播、电视直播等形式进行实时在线信息传播,邀请网友参加,公开回复网友提出的问题,使公众感受更为直观,沟通更为便捷;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吴英案等疑难复杂的案件,7月25日公布的许云鹤案等4起典型案例,公众看到了在舆论围观下,法官应当具备审理案件依据证据、法律做出自己判断的司法定力。这一场场新闻发布会,讲好了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了中国法治好声音,其中透出的司法自信使公众更坚定了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的“辐射效应”下,全国各级法院新闻发布制度的合力不断积聚,搭建起了与媒体、公众沟通、互动的平台,逐步构建了司法与舆论的良好关系。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联络人制度、典型案例月度通报制度、法院系统新闻发言人信息网络公布制度的建立健全,构成了各级法院对外发声的规范体系;2995家法院3281名新闻发言人,构成了全国法院对外发声的立体式阵容,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薄熙来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李某某案等社会关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新闻发布,公众见识到了人民法院新闻发布的“地方台”也一样的精彩,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已经成为司法公开路上的“加速器”、“动力源”,进一步撩开了司法神秘的面纱。
中央电视台评论员白岩松在主题活动上的发言指出,公开是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力量。诚如斯言,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也已经成为司法公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使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发出更多更好的法治声音,就得牢牢把握新闻发布工作与公众互动的鲜明特点,使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更实在,更有针对性,更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需求,努力让司法公正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凝聚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合力,得从人民法院内部“挖潜”。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执行的关键在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也不例外。全国法院3000余名新闻发言人是一支队伍庞大的法治好声音“合唱团”,每一名新闻发言人都是法院形象的代言人,应当具备与公众交流、善用媒体的能力,以及面对媒体发言的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与媒体、公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的神圣使命,通过自己的发声唱响、奏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每一个音符。不可滥竽充数,不可装腔作势,更不得跑调走样。在恪守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基础上,积极地关注舆论、回应舆论,避免简单地迎合舆论,增强司法定力。要更加注重对重要司法问题、大要案件、公众关注的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等信息发布,使媒体和公众获得更多的司法信息,掌握更多的事实真相,尽量压缩外界炒作的空间,尽量避免司法信息不透明所引发的质疑与猜测。
凝聚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合力,得向外部“借力”。法治好声音“合唱团”不能自弹自唱、孤芳自赏,否则听者索然无味,法治声音也很难走出发布会现场,无法流传开来。人民法院要利用好执法办案多、社会关注热点案件多等新闻富矿优势,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将媒体关注司法的目光聚集到每一个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将媒体、公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与期待在每一个新闻发布会的现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回应,尤其是在面对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时,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以此增强人民法院司法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吸引力,使中国法治故事、中国法治好声音搭上媒体的快车,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