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自信当用法律利剑摧毁
2020-04-24 18:01作者:乔子轩
在去年曹鉴燎传出被查、风声较紧的时候,曹鉴燎让“小弟”苏某等人赶紧出境躲避,苏某等老板也劝曹鉴燎一起走,但他最后还是没走。“很多人都很纳闷他为何不走,也许他腐败了20多年,自信自己还能躲过这一关吧。”该人士说(10月20日《第一财经日报》)
一个人有自信本是好事,而像曹鉴燎这样一腐腐败了20年,还自信能躲过这一关,无不叫人深感反腐之路的艰辛。
纵观媒体披露出的曹鉴燎轨迹,腐败自信无非源自以下三方面:首先,腐败事实年代久远,存在取证难。曹鉴燎收受第一笔贿赂的时间发生在1992年,已经过了20多年,有些证据随着时间推移已自然灭失,执法部门取证绝非易事。其次,曹鉴燎早已取得经济师资格,深谙土地运作规律,或许认为做的天衣无缝。第三,行贿受贿隐蔽性较强,多“一对一”实施,有些行贿者已跑路,执法部门坐实自己腐败比较难。如果不能坐实,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以法治手段惩处就会陷入尴尬。
查处贪腐,不光对腐败20年曹鉴燎,依法取证之路都非无障碍,这是与腐败作斗争必然遇到的问题,执法机关早有心理预期。贪腐不是仅为天知地知的之事,而是只要做了就会留下蛛丝马迹的,供执法机关通过科学的侦查手段获取处罚证据。不然像刘志军、张曙光、苏顺虎等腐败官员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也就说,只要坚守法治,依法反腐,法律不会放掉一个腐败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依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初步查明,曹鉴燎收受他人钱物7000多万元,还有数亿元的涉案金额正在调查取证。即便无法证实这数亿元为受贿,如果曹鉴燎不能明说来源,其超出合法收入的部分,也可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处罚。可见,所谓的腐败自信,在法治利剑面前不堪一击。作为腐败分子,不要妄图潜逃,当前海外追逃的大网已经散开,能做只能是及早向法律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而不是依然滑稽地自信能够安全过关。作为有腐败苗头的官员,也要及时收手,法律对曹鉴燎的查处,就是最好的警示。
一个人有自信本是好事,而像曹鉴燎这样一腐腐败了20年,还自信能躲过这一关,无不叫人深感反腐之路的艰辛。
纵观媒体披露出的曹鉴燎轨迹,腐败自信无非源自以下三方面:首先,腐败事实年代久远,存在取证难。曹鉴燎收受第一笔贿赂的时间发生在1992年,已经过了20多年,有些证据随着时间推移已自然灭失,执法部门取证绝非易事。其次,曹鉴燎早已取得经济师资格,深谙土地运作规律,或许认为做的天衣无缝。第三,行贿受贿隐蔽性较强,多“一对一”实施,有些行贿者已跑路,执法部门坐实自己腐败比较难。如果不能坐实,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以法治手段惩处就会陷入尴尬。
查处贪腐,不光对腐败20年曹鉴燎,依法取证之路都非无障碍,这是与腐败作斗争必然遇到的问题,执法机关早有心理预期。贪腐不是仅为天知地知的之事,而是只要做了就会留下蛛丝马迹的,供执法机关通过科学的侦查手段获取处罚证据。不然像刘志军、张曙光、苏顺虎等腐败官员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也就说,只要坚守法治,依法反腐,法律不会放掉一个腐败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依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初步查明,曹鉴燎收受他人钱物7000多万元,还有数亿元的涉案金额正在调查取证。即便无法证实这数亿元为受贿,如果曹鉴燎不能明说来源,其超出合法收入的部分,也可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处罚。可见,所谓的腐败自信,在法治利剑面前不堪一击。作为腐败分子,不要妄图潜逃,当前海外追逃的大网已经散开,能做只能是及早向法律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而不是依然滑稽地自信能够安全过关。作为有腐败苗头的官员,也要及时收手,法律对曹鉴燎的查处,就是最好的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