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培训腐败”需要干部常怀敬学之心
2020-04-24 00:03作者:牛犇
日前,中纪委在其官方网站刊出《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提醒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要注意的事项,展示了干部在学业、外出活动、用车、往来、关系等八方面的“禁令”,并将之细化成多条,形成25个“不”,为杜绝“培训腐败”划定了清晰的制度“红线”。
此次规定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其一反以往的“官文”模样,采用了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形式,更在于其十分注重在各处细节上下功夫。从学业方面的“不准请人代写发言材料”,到外出活动方面的“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从食宿方面的“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到用车方面的“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公车驻校”,精确到干部在教育培训过程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以蔽之,就是杜绝一切与学习无关、影响正常学习的行为。每条规定都无不传递着一个信息,那就是提醒干部在接受教育培训时要常怀敬学之心,即尊重学习,集中注意力地学习,从而从根源上远离“培训腐败”。
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将善于学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治国理政的一条宝贵经验,并将之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强调:“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可见干部教育培训之意义深远。对干部自身而言,接受教育培训更是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补充和丰富知识,保持思想活力和与时俱进,二是有利于总结和提高,使自己的认识和工作始终立于新的起点,三是有利于相互交流和学习,共享好的经验。
然而,有些干部不但没有珍惜这一加强学习、提升自我的良机,反而将之作为权力寻租的渠道。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曝光发生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腐败现象。例如,轰动一时的北京大学天价“后EMBA班”,学费高达66.8万元,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级别须正处级以上,而且其招牌课程竟然是国内外游学考察,所谓游学考察就是旅行;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李海锦带队赴大连参加业务培训期间,组织11名参训人员在东北三省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旅游活动,旅游费用12万多元,等等。这些行为严重背离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初衷,让人不仅感慨:“培训”,多少腐败假汝之名!
针对这类腐败现象,中纪委及时亮剑。2014年6月,公布《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建设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专题邀请网友“起底隐蔽在培训中心里的享乐和奢靡”,揭露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各种“培训腐败”现象,并于当月率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自建培训中心摸底自查。之后,中纪委两次专门谈及治理培训中心里的享乐和奢靡之风并提出具体时限要求,并对漏报、瞒报、不报的相关领导追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中,也不乏在教育培训中触碰“红线”的官员。这一系列举措力度不可谓不大,彰显了中纪委根除“培训腐败”的决心。
此次发布规定,是中纪委针对“培训腐败”再次敲山震虎。每一名干部都应当警醒,并充分认识到,干部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作风好坏,不仅关系着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关系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且,每次教育培训时间一般都较短,机会也十分宝贵,要想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就必须下一番苦工夫,只有常怀敬学之心,严守规定,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看书学习,从一开始就与“培训腐败”划清界限,才能使教育培训真正发挥作用。
此次规定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其一反以往的“官文”模样,采用了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形式,更在于其十分注重在各处细节上下功夫。从学业方面的“不准请人代写发言材料”,到外出活动方面的“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从食宿方面的“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到用车方面的“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公车驻校”,精确到干部在教育培训过程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以蔽之,就是杜绝一切与学习无关、影响正常学习的行为。每条规定都无不传递着一个信息,那就是提醒干部在接受教育培训时要常怀敬学之心,即尊重学习,集中注意力地学习,从而从根源上远离“培训腐败”。
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将善于学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治国理政的一条宝贵经验,并将之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强调:“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可见干部教育培训之意义深远。对干部自身而言,接受教育培训更是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补充和丰富知识,保持思想活力和与时俱进,二是有利于总结和提高,使自己的认识和工作始终立于新的起点,三是有利于相互交流和学习,共享好的经验。
然而,有些干部不但没有珍惜这一加强学习、提升自我的良机,反而将之作为权力寻租的渠道。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曝光发生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腐败现象。例如,轰动一时的北京大学天价“后EMBA班”,学费高达66.8万元,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级别须正处级以上,而且其招牌课程竟然是国内外游学考察,所谓游学考察就是旅行;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李海锦带队赴大连参加业务培训期间,组织11名参训人员在东北三省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旅游活动,旅游费用12万多元,等等。这些行为严重背离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初衷,让人不仅感慨:“培训”,多少腐败假汝之名!
针对这类腐败现象,中纪委及时亮剑。2014年6月,公布《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建设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专题邀请网友“起底隐蔽在培训中心里的享乐和奢靡”,揭露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各种“培训腐败”现象,并于当月率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自建培训中心摸底自查。之后,中纪委两次专门谈及治理培训中心里的享乐和奢靡之风并提出具体时限要求,并对漏报、瞒报、不报的相关领导追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中,也不乏在教育培训中触碰“红线”的官员。这一系列举措力度不可谓不大,彰显了中纪委根除“培训腐败”的决心。
此次发布规定,是中纪委针对“培训腐败”再次敲山震虎。每一名干部都应当警醒,并充分认识到,干部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作风好坏,不仅关系着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关系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且,每次教育培训时间一般都较短,机会也十分宝贵,要想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就必须下一番苦工夫,只有常怀敬学之心,严守规定,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看书学习,从一开始就与“培训腐败”划清界限,才能使教育培训真正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