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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让司法更加自信

2020-04-23 19:43作者:左文明
  我若盛开,清风自来。过往的一年,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力度前所未有,司法公开的效果有目共睹,全面、依法、及时地公开给社会带来的正能量源源不断,我们要为此点赞。

  司法公开让真相跑赢了谣言。从薄熙来案的庭审直播,到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信息的及时发布,法院在第一时间就按照法律的规定,全方位、主动地把社会关注案件的全部情况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透明的司法活动。从各级法院开通的审判信息查询系统、裁判文书上网、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到最高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电视APP全领域覆盖,形成了司法公开的新布局,较好地解决了法院与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体现出公权力机关与社会大众的积极互动。这一年真相跑赢了谣言,法院也是蛮拼的。

  司法公开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尊重。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对司法公正的需要,针对当前司法状况的实际,法院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任性”地推进司法公开,确保了以“看得见”、“能感受得到”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公开是积极主动地公开。以前法院案件的公开审理,大多只是在法院的公告栏里张贴个公告,处于“被动消极公开”的状态,法院也不大关心旁听人员的情况,且旁听的人员也仅仅是在旁听而已。而现在法院是从“让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法院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平台等现代通讯方式,把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广而告之”,并积极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通过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到农家、社区、机关、企业、校园、军营等地,使案件的审理从审判法庭走向更广阔的社会舞台,从而达到了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的宣传效果。

  司法公开是全方位多层次地公开。法院的司法公开不仅仅限于案件庭审过程的公开,它包括从立案、审判、宣判、执行、文书、案件流程、工作机制等全方面的公开。它不仅是向社会普通公众的公开,还包括向各类新闻媒体、网络等的公开。它不仅是案件办理情况的公开,还包括法院日常工作情况的公开。通过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普通民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了解法院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加深了民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强化了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提高了司法民主的程度。

  法院通过全方位的公开,向社会充分展示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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