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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层次需求理论看“女干部延迟退休”

2020-04-23 19:38作者:刘晓飞
  日前,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同时,通知还指出,如干部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衡量一项改革举措成功与否的标准很多,但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就是能否推动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就提高干部效能而言,“女干部延迟退休”无疑是奏响了改革“好声音”。一方面,既然男女平等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社会就应该给予女干部更多干事空间,所以年龄不能成为女干部的“羁绊”。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不断步入长寿化,女干部延迟退休能够有效抵抗老龄化社会的冲击。

  按照马洛斯层次需求理论,自我实现是最高等级的需要。对于干部而言,不断在干事创业中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是无上的荣耀,这次改革无疑是为有干部热情的女干部打开了一扇“窗”。对于组织部门而言,这次改革能够提供“舞台”让干部充分发挥“余热”。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用人之道,亦是如此。组织培养一位干部需要投入很多“成本”,假若过早“弃用”各方面已经成熟的干部,就是对人才的浪费,就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更多的体现了制度设计的人性关怀,规定明确指出,如本人申请,可以55周岁退休。政策“灵活”但传达的信号明确,人性中不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导向思维。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地生花,这次改革就是通过人性化为干部延长政治生命力插上“翅膀”。

  事实上,干部延迟退休是人才管理的进步,在社会价值创造不断趋于职业化、专业化的背景下,“巾帼不让须眉”早已不再是神话。既然,女人能顶“半边天”,干部管理就应该褪去男女有别的“枷锁”。只有人才管理观念的不断解放,不断改革,才能适应“新常态”,才能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发展。

  用人之道须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正是因为,在发展面前,没有男女之分,只有效能高低之别,所以只有创新人才管理办法,才能实现人才效能的最大化。于此而言,女干部延迟退休是改革序曲,也是利于社会改革的“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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