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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不可任性”,督促官员依法用权

2020-04-23 19:37作者:周歌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谈及简政放权时这样强调。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日上午在北京开幕,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各级政府都要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李克强指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据3月5日中国新闻网)

  “有权不可任性”,面对李克强总理如此这般的提醒,希望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行使手中的职权,千万不能让手中的职权成为牟取私利的“摇钱树”。近些年来,随着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一大批“问题官员”相继“落马”。而在这些受到党纪政纪,甚至受到法律惩处的官员当中,大都存在着滥用职权、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等问题。有的官员严重败坏了选人用人规则,大肆“买官卖官”,对于下属的工作业绩、能力不予关注,而是考量下属为自己送上多少好处……

  在这种扭曲的选人用人大背景下,又怎能锻炼出一支肯于吃苦奉献、甘愿牺牲拼搏的干部队伍呢?有的官员因手中握有审批权限,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原来达到审批条件的,却总是“吃拿卡要”,一拖再拖,倒是那些尚未达到审批标准的,却因为其收受了大量好处费,便对其一路“绿灯”。此外,一些地方官员长期与地产开发商串通一气、狼狈为奸,只因从中捞取到更多“回扣”,便不择手段促使大量的形象工程、问题工程、面子工程,甚至一些“短命工程”上马,可谓是劳民伤财。

  甚至,还有一些地方官员亲自上阵,带头大搞暴力拆迁、违法强拆,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也让不少百姓饱受侵害。事实上,正是由于一些官员手中的权力未能得到有效制约,他们才会变得如此任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通过法律途径约束官员权力,如今,在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李克强总理更是斩钉截铁地表示,“有权不可任性”,希望这样的忠告,能够成为每一位官员的座右铭,时刻铭记于心、践行于实际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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