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公开须防阳奉阴违
2020-04-23 09:35作者:刘勋 谢威利
昨日,广东东莞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规定东莞733家重点排污单位须在6月底前公开环境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知晓。市环保局目前正抓紧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若重点排污单位不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环保部门将会责令公开,处3万元以下罚款(4月21日 《广州日报》)。
要求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的确能够起到威慑警示作用,还能满足公众对排污单位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环境信息公开关乎排污单位的直接利益,因为环境信息可能暗藏排污单位违法的线索,若让排污企业自曝家丑无异于与虎谋皮。所以被公开的环境信息是否真实全面,能否经得起检验都很难说,因此排污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对环境信息公开阳奉阴违的可能性很大。
因为环境信息涉及多领域的专业知识,如果被公布的环境信息满是专业术语、专业符号,缺乏相关专业性知识的公众连公开的信息都无法理解,那么知情权和监督权则无从谈起,建立知识鸿沟消除公众质疑的可能性其实也是一种阳奉阴违之举,所以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要通俗易懂,环保行政部门规范环境信息公开的表述方式,务必让群众能理解、看得懂。
环境信息不可能一成不变,某排污单位彼时的环境信息不能反映此时的环境信息,其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大。所以被公开的静态环境信息无法反映环境污染的动态过程,排污单位内部排污设施技术的更新速度、生产安全管理松紧度、生产业务量变化等因素都会引发环境信息的变化。所以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要有常态化的制度来约束,防止排污单位以阶段性的真实环境优良信息来应付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应该根据排污单位的类别设置公开的频率,并建立突击审核制度,建立动态化的环境信息监测机制,打造环境违法查处的强大威慑力。
对于那些心虚的排污单位而言,公开环境信息的平台影响力越小越好,如果是在影响力小的网站或报刊不起眼的地方公开,就很难达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设计的初衷。因此对于公开的方式也要防止排污单位的阳奉阴违,应该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规范,既不能一刀切地上网上报也不能内部公开了之,应该是既要打造信息查询的网络平台也要满足排污单位周边所有公众的信息获取权。因此对于环境信息的公开方式要坚持灵活多样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公开方式,还要依托地方的互联网社区、问政平台等媒体,并采取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让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产生良性互动。
要求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的确能够起到威慑警示作用,还能满足公众对排污单位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环境信息公开关乎排污单位的直接利益,因为环境信息可能暗藏排污单位违法的线索,若让排污企业自曝家丑无异于与虎谋皮。所以被公开的环境信息是否真实全面,能否经得起检验都很难说,因此排污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对环境信息公开阳奉阴违的可能性很大。
因为环境信息涉及多领域的专业知识,如果被公布的环境信息满是专业术语、专业符号,缺乏相关专业性知识的公众连公开的信息都无法理解,那么知情权和监督权则无从谈起,建立知识鸿沟消除公众质疑的可能性其实也是一种阳奉阴违之举,所以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要通俗易懂,环保行政部门规范环境信息公开的表述方式,务必让群众能理解、看得懂。
环境信息不可能一成不变,某排污单位彼时的环境信息不能反映此时的环境信息,其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大。所以被公开的静态环境信息无法反映环境污染的动态过程,排污单位内部排污设施技术的更新速度、生产安全管理松紧度、生产业务量变化等因素都会引发环境信息的变化。所以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要有常态化的制度来约束,防止排污单位以阶段性的真实环境优良信息来应付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应该根据排污单位的类别设置公开的频率,并建立突击审核制度,建立动态化的环境信息监测机制,打造环境违法查处的强大威慑力。
对于那些心虚的排污单位而言,公开环境信息的平台影响力越小越好,如果是在影响力小的网站或报刊不起眼的地方公开,就很难达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设计的初衷。因此对于公开的方式也要防止排污单位的阳奉阴违,应该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规范,既不能一刀切地上网上报也不能内部公开了之,应该是既要打造信息查询的网络平台也要满足排污单位周边所有公众的信息获取权。因此对于环境信息的公开方式要坚持灵活多样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公开方式,还要依托地方的互联网社区、问政平台等媒体,并采取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让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产生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