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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不准确率”

2020-05-30 17:14作者:法治论坛网友 wlj_510
  许多法院在布置每年的审判工作时,都有关于案件质量的要求,如“案件准确率达到99%”等等。表面上看来,在繁重的审判工作的压力之下,这“99%准确率”的标准够严厉了,裁判案件能够做到“99%的准确率”已经是个很理想的结果了。然而,在“准确率99%”的背后能看到什么呢?是“不准确率1%”。不要小看这1%的“不准确率”,这1%的“不准确率”实际上是非同小可、不容忽视的。就是这1%,足以造成巨大的灾难和留下可怕的隐患。

  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法官正是这最后底线的守护者和执行者。社会公正最后底线的性质,决定它必须是牢固的、不可逾越的、不可穿越的。否则这个社会必将趋于混乱和无序。

  我们一方面在强调法官的精英化,重视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案件质量,另一方面却又提出准确率99%的说法,这实在令人感到困惑和不解。另一方面,对于法院来说,1%的“不准确率”相对于99%的“准确率”来说,似乎无伤大雅,对上对下对内对外,不仅说得过去而且理直气壮。但对当事人而言,这1%的“不准确率”意味着几十件甚至上百件案子被错判,具体落实到个案的当事人身上,哪一件不是“大事”呢?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倘若有死刑权的中院高院刑庭也这般地提出“99%的准确率”来。那意味着什么呢?不言而喻。这1%岂止是让人心惊肉跳?简直要令人绝望了。

  不要小看这1%的“不准确率”,它的杀伤力是巨大的。只要它存在着,那么必将有案件被错判甚至是人被错杀,法院的威信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最后,不妨引用一下当年朱熔基总理视察防洪大堤时的一句名言:“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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