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择校仅靠行政命令行吗?
2020-05-30 15:22作者:侯英丽
据报道,针对即将到来的秋季开学,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
教育部长表态,实在不是头一次了。以前,朱开轩、陈至立同志作教育部长时,也是年年讲。但是,择校现象不但没有停止过,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因择校引发的高收费问题也屡禁不绝。
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择校和择校高收费,必将会出现这么一个后果:即变明收为暗收。原来还可以明着交钱,现在有钱没关系也不行。想上重点学校?校长说:不行啊,国家有规定,不允许择校。为了孩子的前途,一部分家长不死心,千方百计找到教育局长、教育局的科长、学校校长,使劲掏钱来办事……择校费演变为家长的活动费,择校的家长很可能比原来掏了更多的钱。
这么多年治理择校的教训表明:在各校教育质量悬殊较大的情况下,择校现象根本无法消除。消除择校,必须从根本上消除学校教育质量的过度差异。为此,必须实行师资轮换的制度:即统一调配同一个城市的教师和校长,定期轮换执教。这是治理择校问题的唯一的、根本的出路。
还有其他办法吗?多年的实践证明:没了。
教育部长表态,实在不是头一次了。以前,朱开轩、陈至立同志作教育部长时,也是年年讲。但是,择校现象不但没有停止过,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因择校引发的高收费问题也屡禁不绝。
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择校和择校高收费,必将会出现这么一个后果:即变明收为暗收。原来还可以明着交钱,现在有钱没关系也不行。想上重点学校?校长说:不行啊,国家有规定,不允许择校。为了孩子的前途,一部分家长不死心,千方百计找到教育局长、教育局的科长、学校校长,使劲掏钱来办事……择校费演变为家长的活动费,择校的家长很可能比原来掏了更多的钱。
这么多年治理择校的教训表明:在各校教育质量悬殊较大的情况下,择校现象根本无法消除。消除择校,必须从根本上消除学校教育质量的过度差异。为此,必须实行师资轮换的制度:即统一调配同一个城市的教师和校长,定期轮换执教。这是治理择校问题的唯一的、根本的出路。
还有其他办法吗?多年的实践证明: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