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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该对行政级别说“不”!

2020-05-30 15:14作者:法治论坛网友 网一线
  法官已有法官法确定了不同的级别,但许多地方的法官还很注意自己的行政级别是科员、副科、正科还是正局……为什么法官不能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是几级法官,而是颤颤巍巍地说自己的行政级别?

  法官级别划分虽然有些行政色彩,还待完善,但是总比评行政级别好点,因为它是法官所特有的。法官依照行政级别确定待遇,着实是历史遗留问题了,或者说已是习惯了。也许法官真正走出比照行政享受待遇的怪圈,才谈得上从思想的深处革除行政化的问题了。

  可为什么法院不能自己走出这个怪圈呢?

  法官法颁布多年,法官职业准入制度有了、级别也评了、素质要求提高了……但似乎法官依照法官法应享受的待遇却始终不见踪影。而只能依靠行政级别苟且的享受点待遇,谁愿意放弃呢?

  法官在我国不是要干一辈子的,也许有一天,你会被领导看重,委以重任也有可能,可要是那时候你发现自己连一个副科都不是,那你的前途一定大受影响。

  法官不是生活在月球上的,有一天上下铺的兄弟碰在一起,兄弟说:我已是正科了,你呢?我只有说:我是二级法官。兄弟会问:二级法官相当于什么级别?我:……。

  又比如,法官要接受很多部门的考核,不同的行政级别预示着不同的考核方法,这时行政级别的差异又显现出来了,让你不得不承认它。

  因为上述原因,法院似乎就热衷于行政级别了,也没有信心去搞什么法官级别的事情了,没有财政的支持,你的二级法官等于口头荣誉。不知道法院什么时候才能摒除行政化的管理,也许那就是法官真正对行政级别说“不”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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