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为何敢打人?
2020-05-30 14:55作者:法治论坛网友 wsk
过去只有公安,没有保安,社会治安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的。进入了商品经济社会后治安情况越来越复杂,保安公司也应运而生。保安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市场行为,保安公司是企业,是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雇主不过是花钱买平安而已。保安的任务一是警卫,如门卫、巡逻、值更、看管、押运等等,通过预防来保证雇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是帮助雇主自卫,即当雇主的人身或财受到不法侵害时,要代替或帮助雇主进行必要的自卫,以免雇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由此可见,保安与公安有着根本的不同,它只不过是一个商业机构,也是一般民事主体,其民事权利与其他民事主体是一样的,并不具备超越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力,特别是没有行使暴力的权力。
然而现在保安的工作却往往超越了业务范围。本来保安做门卫,对有公开身份前来联系工作或访问的的人无权挡驾,应由雇主单位办公室秘书之类的人员接待,然而现在保安却成了挡箭牌,专门从事挡驾,而且粗暴无礼,有的雇主把保安当成执法主体,可以抓人、搜身、罚款等等,超市保安就经常干这样的事。更有甚者,有的保安竟成了暴力工具,可以动手打人,执法的工商税务人员敢打,记者也敢打。这次南京的记者在江苏省教育厅被保安打了,连国外媒体都做了报导。现在保安正事干的不多,南京就发生过外商全家在有保安看守的小区内被杀害的事件,被偷盗的事更不在话下了,而保安打人的事却每每发生,保安把打人当成了家常便饭,普通民事主体竟有如此大胆,不是很不正常吗?
保安是商业行为,相信保安个人并不想打人,干保安不过是为养家糊口,然而受雇于人,听命于人,雇主有要求,保安就超范围经营,甚至违规成了私人或集团的暴力工具。诚然,保安打人,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保安人员素质太低,而应当重视其背后隐藏的社会原因,尤其是主管部门干嘛去了?
对超范围经营和违规违法经营的保安,主管部门理应加以纠正和规范,长期任其发展,哪里谈得上确保社会秩序的安定?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又何在?
然而现在保安的工作却往往超越了业务范围。本来保安做门卫,对有公开身份前来联系工作或访问的的人无权挡驾,应由雇主单位办公室秘书之类的人员接待,然而现在保安却成了挡箭牌,专门从事挡驾,而且粗暴无礼,有的雇主把保安当成执法主体,可以抓人、搜身、罚款等等,超市保安就经常干这样的事。更有甚者,有的保安竟成了暴力工具,可以动手打人,执法的工商税务人员敢打,记者也敢打。这次南京的记者在江苏省教育厅被保安打了,连国外媒体都做了报导。现在保安正事干的不多,南京就发生过外商全家在有保安看守的小区内被杀害的事件,被偷盗的事更不在话下了,而保安打人的事却每每发生,保安把打人当成了家常便饭,普通民事主体竟有如此大胆,不是很不正常吗?
保安是商业行为,相信保安个人并不想打人,干保安不过是为养家糊口,然而受雇于人,听命于人,雇主有要求,保安就超范围经营,甚至违规成了私人或集团的暴力工具。诚然,保安打人,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保安人员素质太低,而应当重视其背后隐藏的社会原因,尤其是主管部门干嘛去了?
对超范围经营和违规违法经营的保安,主管部门理应加以纠正和规范,长期任其发展,哪里谈得上确保社会秩序的安定?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又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