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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线人遇害应属因公殉职

2020-05-30 13:55作者:法治论坛网友 赵春秀
  近日,在广东省普宁市,两位烟草打假部门的专业线人”被人殴打致死,对此笔者深表遗憾,同时思考起与专业线人及其工作有关的许多问题。

  笔者倾向于认为专业打假线人在履行跟踪线索职责时遇害应属因公殉职。理由是:1、专业打假线人与打假部门之间存在着约定的协助打假工作关系;2、专业打假线人是在打假部门的工作安排下以及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履行打假跟踪职责;3、专业打假线人是为履行协助打假目的遇害;4、线人的死亡与其履行的职责存在内在的因果关系。

  另外笔者认为应对专业打假线人的工作予以规范:1、专业打假线人与打假部门之间存在着协助打假的工作关系,应履行必要的手续,并在有关公安、民政部门备案;2、对专业打假线人的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自卫能力应提出较高的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应录用;3、打假部门负有保护专业打假线人人身安全的义务,并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自卫工具、物质帮助、紧急情况救援等;4、专业打假线人在履行职务时,应遵守工作制度要求,并及时与打假部门联系、汇报,并在打假部门的指挥下进行;5、专业打假线人的工作性质具有极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打假部门应为他们的后顾之忧提供保障,如为他们投保险、在人身受到伤害时提供医疗及补偿、在受到危害致死时,对其家人予以抚恤、提供其扶养人的扶养费等;6、对专业打假线人的身份有关部门应予以保密;7、对专业打假线人应予以专业化的培训,包括工作技能、自我保护、职业道德等方面;8、定期考核,防止专业打假线人成为制假者的线人。

  专业打假线人在打假工作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社会各界都会感谢他们作出的贡献,希望打假线人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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