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医生的对白
2020-05-30 12:53作者:刘学智
有一天,一名法官和一名医生见了面,医生对法官说:你有事可以来找我。法官则对医生说:你有事也可来找我!说罢两人相视而笑,都觉得别扭。后改作:没事来我这里坐坐。不久,两人便谈论起各自所代表的两种职业。
医生:我们的工作还颇有一些相同或相似之处。从形式上说,医院有挂号室,法院有立案庭;医院有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等,法院有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庭等。在本质上,我们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我们面对的又都是满面愁苦的人,极少有喜形于色去找医生或法官看“病”的。
法官:从“治病”方法上看,医生看病,有望、闻、问、切、化验、透视、手术等,而法官则有举证、质证、认证、调解、裁判、执行等等;医生诊断后有会诊室,法官审理后有合议庭;医生看病有初诊、复诊,法官审案有初审、二审。医生有了医疗事故纠纷如协商不成,要找法官解决,而法官遇到人身伤害等案件,法医要找医生借阅有关病历。但是,满面愁苦的“病人”,所愁所苦的性质不同。一位哲人说:世界上有三种穿袍的人:一种是医生,一种是法官,第三种人是牧师;医生医治的是身体上的病患,法官裁决的是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之“病”,而牧师矫治人的灵魂;穿袍人的使命就是排解世界上所有的烦恼与忧愁。可见,医生和法官两种职业在解除人的疾苦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是相当重要的。
医生:从不同的方面讲,医生面对的只是一病人,法官面对的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医院在一个地方可以有多家,而法院只能有一家;患了“病”的人可以选择医生,但不可以选择法官,至少目前是这样;医生可以和病人一起努力克服病魔,而法官则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只能保持中立,追求公正。
法官:还有,病人满意了给医生送匾、送锦旗,写的往往是“华佗在世”、“妙手回春”,当事人满意了有时也给法官送匾、送锦旗,写的多是“当代包公”、“公开、公心、公平、公正”;少数病人或其亲属请客吃饭、送“红包”,是为了让医生竭尽全力根除病痛,而当事人或其亲属、委托代理人请客吃饭甚至送钱物,是为了让法官枉法裁判,偏向于自己一方。
医生:因为医生和法官两种职业与“病人”的切身利益联系密切,所以全社会十分关注这两种职业的现状。从目前的情况看,医生也好,法官也罢,总有少数人素质低下,缺乏职业道德,损害整个队伍的形象。如有的医生故意拖延为病人作手术的时间,专等病人家属送“红包”,还有的医生为病人开处方,专开自己有提成的重贵药品;如有的法官吃请受礼,甚至受贿索贿而为一方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等等。
法官:医生和法官队伍中的少数人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不满。究其原因,有自身素质方面的原因,有监督管理方面的原因等等。还有一种经常被人忽视的原因,就是人与环境的互动作用和影响。比如:个别法官违反了《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如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接受其请客送礼等,久而久之,人们就在心理上形成晕轮反应,认为法官办案都需要这样。于是当事人误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求法官接受他的请客送礼。如果官司打赢了,就认为请客送礼起的作用;如果官司打输了,则认为对方的关系更厉害。在这种“理论”支持下,当事人千方百计寻找各种路径和机会,令法官难以招架。法官接受了,他心里踏实;法官不接受,他却“怀恨在心”!同样,病人找医生看病有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记得报刊上曾登载过这样一个故事:一病人因患心脏病住了院,在手术过程中死了。病人的家属认为是未给医生送“红包”造成的,便在医生宿舍楼的楼道内将医生打成重伤。当然,这样分析并不是给某些法官或医生开脱什么责任,这只是原因之一。因为大家都知道,职业准入门槛偏低、重教化轻监督等,才是影响法官和医生素质的重要原因。
医生:在整个医疗队伍中,大多数医护人员对“红包’’问题和药品提成等问题深恶痛绝,但在空泛的道德教化和形同虚设的制度约束下,违法违纪者仍然我行我素而受不到制裁,导致有些本来遵纪守法的医生觉得“吃亏”,便会“鸭子凫水随大流”。我有时想,我们医治了许多病人身上的顽疾,但为什么很难医治自己队伍中的这种“顽症”?
法官:不是我们的认识不到位,也不是我们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关键是监督不力,好的规章制度早已制定却没有真正地落实。我们想一想,法官和医生的收入尽管不是很高,但相比之下,也算不菲。如果谁违反了规定,损害了法官或医生的整体利益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谁就会丢掉自己的“乌纱”或饭碗的话,我相信每位法官和医生还都是在乎的。如果违法违纪的机会成本,远远高于专心本职工作获取合法收入,甚至付出坐牢的代价或招至杀身之祸,那么,谁还会过那把“侥幸”瘾的呢?现在,据我所知,医疗队伍正在不断规范。就法官队伍建设来说,全国上下正在积极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采取教育与惩戒并重的措施,加强法官的自身修养,争取使每一位法官不仅具有智慧老人的渊博、慈祥与仁爱,而且具有强大而令人信服的人格力量,追求公正,捍卫法律,切实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整个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最后,法官和医生总结出两种职业的本质特点,即:崇尚人文关怀,消除人民疾苦,永恒地追求国家富强和人民福祉!
(作者来自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医生:我们的工作还颇有一些相同或相似之处。从形式上说,医院有挂号室,法院有立案庭;医院有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等,法院有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庭等。在本质上,我们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我们面对的又都是满面愁苦的人,极少有喜形于色去找医生或法官看“病”的。
法官:从“治病”方法上看,医生看病,有望、闻、问、切、化验、透视、手术等,而法官则有举证、质证、认证、调解、裁判、执行等等;医生诊断后有会诊室,法官审理后有合议庭;医生看病有初诊、复诊,法官审案有初审、二审。医生有了医疗事故纠纷如协商不成,要找法官解决,而法官遇到人身伤害等案件,法医要找医生借阅有关病历。但是,满面愁苦的“病人”,所愁所苦的性质不同。一位哲人说:世界上有三种穿袍的人:一种是医生,一种是法官,第三种人是牧师;医生医治的是身体上的病患,法官裁决的是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之“病”,而牧师矫治人的灵魂;穿袍人的使命就是排解世界上所有的烦恼与忧愁。可见,医生和法官两种职业在解除人的疾苦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是相当重要的。
医生:从不同的方面讲,医生面对的只是一病人,法官面对的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医院在一个地方可以有多家,而法院只能有一家;患了“病”的人可以选择医生,但不可以选择法官,至少目前是这样;医生可以和病人一起努力克服病魔,而法官则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只能保持中立,追求公正。
法官:还有,病人满意了给医生送匾、送锦旗,写的往往是“华佗在世”、“妙手回春”,当事人满意了有时也给法官送匾、送锦旗,写的多是“当代包公”、“公开、公心、公平、公正”;少数病人或其亲属请客吃饭、送“红包”,是为了让医生竭尽全力根除病痛,而当事人或其亲属、委托代理人请客吃饭甚至送钱物,是为了让法官枉法裁判,偏向于自己一方。
医生:因为医生和法官两种职业与“病人”的切身利益联系密切,所以全社会十分关注这两种职业的现状。从目前的情况看,医生也好,法官也罢,总有少数人素质低下,缺乏职业道德,损害整个队伍的形象。如有的医生故意拖延为病人作手术的时间,专等病人家属送“红包”,还有的医生为病人开处方,专开自己有提成的重贵药品;如有的法官吃请受礼,甚至受贿索贿而为一方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等等。
法官:医生和法官队伍中的少数人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不满。究其原因,有自身素质方面的原因,有监督管理方面的原因等等。还有一种经常被人忽视的原因,就是人与环境的互动作用和影响。比如:个别法官违反了《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如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接受其请客送礼等,久而久之,人们就在心理上形成晕轮反应,认为法官办案都需要这样。于是当事人误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求法官接受他的请客送礼。如果官司打赢了,就认为请客送礼起的作用;如果官司打输了,则认为对方的关系更厉害。在这种“理论”支持下,当事人千方百计寻找各种路径和机会,令法官难以招架。法官接受了,他心里踏实;法官不接受,他却“怀恨在心”!同样,病人找医生看病有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记得报刊上曾登载过这样一个故事:一病人因患心脏病住了院,在手术过程中死了。病人的家属认为是未给医生送“红包”造成的,便在医生宿舍楼的楼道内将医生打成重伤。当然,这样分析并不是给某些法官或医生开脱什么责任,这只是原因之一。因为大家都知道,职业准入门槛偏低、重教化轻监督等,才是影响法官和医生素质的重要原因。
医生:在整个医疗队伍中,大多数医护人员对“红包’’问题和药品提成等问题深恶痛绝,但在空泛的道德教化和形同虚设的制度约束下,违法违纪者仍然我行我素而受不到制裁,导致有些本来遵纪守法的医生觉得“吃亏”,便会“鸭子凫水随大流”。我有时想,我们医治了许多病人身上的顽疾,但为什么很难医治自己队伍中的这种“顽症”?
法官:不是我们的认识不到位,也不是我们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关键是监督不力,好的规章制度早已制定却没有真正地落实。我们想一想,法官和医生的收入尽管不是很高,但相比之下,也算不菲。如果谁违反了规定,损害了法官或医生的整体利益和良好的社会形象,谁就会丢掉自己的“乌纱”或饭碗的话,我相信每位法官和医生还都是在乎的。如果违法违纪的机会成本,远远高于专心本职工作获取合法收入,甚至付出坐牢的代价或招至杀身之祸,那么,谁还会过那把“侥幸”瘾的呢?现在,据我所知,医疗队伍正在不断规范。就法官队伍建设来说,全国上下正在积极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采取教育与惩戒并重的措施,加强法官的自身修养,争取使每一位法官不仅具有智慧老人的渊博、慈祥与仁爱,而且具有强大而令人信服的人格力量,追求公正,捍卫法律,切实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整个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最后,法官和医生总结出两种职业的本质特点,即:崇尚人文关怀,消除人民疾苦,永恒地追求国家富强和人民福祉!
(作者来自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