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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蛇添足的“紧箍咒”

2020-05-30 09:45作者:郭之纯

随意出台某些了无新意的“从政规范”,实际上是对已有的治政原则方针的淡化乃至忽视

10月22日的一条新闻足堪回味:“南京给市长定‘规矩’,身体力行作表率”——据新华网消息,为让市长们在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南京市政府近日发出专门文件,给市长们戴上“紧箍咒”。这个“紧箍咒”有些什么内容呢?兹列数条:

“定期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在研究、议定重大决策事项时,各位市长会前必须对相关议题认真研究,并拿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急需解决或协商难以解决的问题,有关市长或秘书长应主动协调,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市长们对送签的文件,没有特殊情况应在一两天内签批”;“对请示市政府的一般事项,分管秘书长提出明确建议后,各市长应在7天内给予答复,不可无原则拖延,遇到特事要特办,急事要急办。”……

恕我直言,从这些个要求里面,我没看出什么新意和特别之处——这些难道不是对为市长者的最基本要求么?“重大决策事项认真研究”,“主动协调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可无原则拖延”,如果这些都不能做到,怎能算得上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因此从纯理想化的角度说,这些经专门行文的要求,和某些部门出台的被人形容为“豆腐渣”的禁令一样是画蛇添足

然而,纵观现实,却无法说这种要求是多余的。因为这些“多余的话”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某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不实,同时也说明了对较高层领导干部的工作监管尚有缺位之处。

市长(们)是一地公务员之首,理应遵从和其他公务员同样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标准。进一步说,官职越大,手中的权力越大,对全局的影响也越大,其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要求就应该更严;官职越大,自律及他律就更应该不马虎模糊。

但无论如何,郑重推出这样的“紧箍咒”也是尴尬的。随意出台某些了无新意的“从政规范”,实际上是对已有的治政原则方针的淡化乃至忽视。那么,应如何在现有党纪、政纪及法律基础上治政,值得深思。

笔者认为,为不出现用“紧箍咒”保证效率的尴尬,应该考虑三点:首先是把好选人关。选拔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德字当头,一匹不服约束的“烈马”硬要套进车辕,即便足够剽悍,使出的也未必是正劲;其次,更重要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避免其萌生舍我其谁的“老大”思想,“老板”观念,“老一”派头;第三,是否可以适当考虑让市长们开放办公,即将市长某一阶段需要研究决策的公共事务通过媒体或其它途径公诸于众,这样既可有效避免闭门造车,也断然不会再出现轻率表态或拖而不议、不决的情况。

(作者来自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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