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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权谋私,要以权谋事

2020-05-30 09:21作者:孙金栋
     常有人劝为官者:“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其意是,趁在位之际,抓紧“以权谋私”,多捞一点实惠,要不然,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由此使我悟出了另一句话:当政者莫要“以权谋私”,更要“以权谋事”。 

    有权不用者,从人员看大体上有这样几种类型:或者是懒官,这种人并非无能之辈,但话不想多说一句,事不想多干一件,但钱不能少拿一分;或者是庸官,有的是通门子、送票子谋来的一官半职,胸无点墨,缺德少才,占着茅坑不拉屎;或者是懦官,老好人主义,树叶掉下来怕打破头,前怕狼,后怕虎,见人不敢言语,见事不敢表态,属于扶不起来的阿斗;或者是刁官,这种人深谙多干事就多风险,多风险就多错误,不干事就只一个错误,只求明哲保身。

    有权不用是从政者的不作为,是不为人重视的隐性腐败行为,它与“以权谋私”的显性腐败行为相比较,有其自身鲜明的特征:

   “以权谋私”的显性腐败行为,绝大多数人或多或少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只是从中部分的挥霍了财富,毕竟还给社会留下了财富。“有权不用”的隐性腐败行为,这些人不仅没有为社会创造丁点财富,还像寄生虫那样不劳而获,剥削了别人、前人的劳动成果;

   “以权谋私”的显性腐败行为,是把公权化为私权,使权力异化,加剧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但也相对缩短了他们危害人民、危害社会的时空。“有权不用”的隐性腐败行为,是把公权抛在一边,好象钝刀子割肉那样,把本来容易化解的矛盾慢慢激化起来,把本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变成棘手的大问题,相对延长了对人民、对社会的危害,积重难返,加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以权谋私”的显性腐败行为,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对近一些、紧一些,人们容易看得清,恨得起来,在群众中也没有市场。“有权不用”的隐性腐败行为,相对与群众利益离得远一些,更多的是侵犯群众长远的利益,有些好人主义笑面虎,在群众中还有一定的市场,人们一时看不清楚,恨不起来,蒙骗了不少善良的人们。

    从上面粗略对比剖析中可以看出,“有权不用”的隐性腐败行为,对党的事业、对党在人民中造成的影响不亚于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行为。在反腐斗争中,应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肃清。在认识上,要树立“为官无功就是过,平平淡淡就是错”的理念,“无为”者即“无位”;在物质上,要确立非法的物质侵占与“合法”的物质挥霍的区别,虽然表现形态不同,但实质上是殊途同归,同样是腐败行为;在导向上,既要反对“以权谋私”,又要倡导“以权谋事”。“谋私”的苗头要抓住,“谋事”的过错要善待。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理应勤勤恳恳“以权谋事”,为民多谋实事、多做好事,特别是多谋开拓性的事业,使人们多得实惠。

  (本文来自法治论坛)          有话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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