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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不该“造就”这样的英雄

2020-05-30 09:11作者:马赛克

正当我们对北国“飞天”英雄欢欣鼓舞之际,从南岳衡山之麓又站起来灭火抢险英雄群像。11月8日公安部作出决定:在全国公安系统特别是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开展向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11·3”灭火抢险英雄群体学习的活动。20名消防官兵,20座高山仰止的时代楷模,再次彰显了人民子弟兵在危难关头赴汤蹈火、出生入死的英雄本色和时代精神。但是,这些英雄,虽让我们引以为豪,却无法让我们像欢呼英雄杨利伟那样兴高采烈。

的确,我们正处于英雄辈出的时代。然而,我们呼唤的是在事业创造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英雄,而不期望、更不情愿以如此残酷的人为恶性事件来“造就”英雄。因此对像救火抢险这种为国为民捐躯的时代英烈,人们在感恩于他们舍生忘死壮举的同时,更多的则是对他们失去宝贵生命的扼腕之痛。

生命的意义这里不必多言,生命的价值自然是奉献。从解除国家和民众危难这个意义上看,20名救火抢险英雄的举动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骄傲,是时代精神的最高体现。但是,因人为的灾难而不得不以躯相捐,这实在又是这个时代某些恶疾对这些年轻生命造成的罪过。

社会进步到今天,诸多灾祸,除了无法预见的突发灾难外,其实相当部分灾难本可避免或减弱,尤其像火灾、车祸之类,都是可以尽量避免的,却恰恰在这些问题上,恶性事故屡屡发生,且大多隐含着不可饶恕地人为因素。比如火患的发生,就跟相关机构的日常安全警示、随时监督检查、对潜在隐患治理等方面工作不力有着直接地关联。报道说,衡阳大火就是因造假者暗地里用硫磺熏制伪劣食品所引起。那么,这种包括制假、禁火场所用火在内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该不该随时予以检查禁止而得以防范于未然?因此可以这样说:这次的救火抢险英雄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有关部门的工作严重失职“造就”的;英雄雕像的脚下垫着的是废墟上的机构“不作为”的堕性与渎职。

在英雄们耀眼的光环背后,也隐含着无端丧失年轻生命的无奈。或者说,他们的牺牲多少有点无辜,尽管他们对自己的付出永远无悔。我们的时代不应该“造就”这样的英雄,也不要再以人为的灾难“造就”这样的英雄。面对这些在人为灾难中站起来的英雄,那些失职者,那些为谋取私利而违规操作的商人,你们是能否心安?人为灾难“造就”英雄,是时代的不幸与悲哀。要彻底告别人为灾难“造就”英雄的时代,政府在对安全问题的监管上一定要狠下“猛药”,对那些即使是小的人为灾难责任人,也要施以“重典”惩治,以儆效尤。否则,英雄的在天之灵在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荣光的同时,更会对人间人为地剥夺了他们生命而永远忧愤——但愿我们英雄,不再从“人为灾难”的战场上走来。

(作者来自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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