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变“老妈”的法律缺失
东北一名有妻室子女的41岁男子,近日在山东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医学美容科,经10多个小时变性手术,老爸变成了“老妈”。 (见12月4日青岛早报)
首先,这位男子变性涉及诸多法律难题。变性前,男子与妻子是符合国家法律的一夫一妻制。变性后,尚无明文法律确认他新的性别。假设承认“她”的性别,就变成事实上同性婚姻,国家法律对同性婚姻同样没有明文规定。如果不承认同性婚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否则新的婚姻关系就成为不合法。
对子女而言,具有不可改变的血缘关系,它是不可解除的自然属性。变性后,她们的子女就形成“一个孩子两个妈”,如果承认她们都是合法的妈,国家婚姻法同样不允许。如果,硬用法律去规范,就要强行解除原有的夫妻、父子关系。
其次,这位男子的变性也与道德相悖。据说,变性前这位男子的妻子在苦劝未果的情况下,签字同意其变性的。我不妨为这位女子想想:并非同性恋的一对同性家庭,没有了性生活,在道德上是何等的荒唐?日后“没爸的孩子”走向社会,对子女心灵的摧残是多么的无情和残忍啊!
未婚或离异单身男女的变性因不涉及婚姻、家庭问题,虽不应该作为时尚去提倡或效仿,人们无权干涉个人选择性别的权利。但是,已有家庭的男女变性,因为涉及到法律和社会道德问题,就要慎之又慎了。
(作者来自江苏仪征化纤大康公司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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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老爸想作“老妈”一东北男子来青变性,想变就能变?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时,手术正在进行中。负责手术的医学美容科王希润主任向记者透露,患者是一名41岁的中年男子,他的家在东北,已有妻子和孩子。
王主任介绍,这名中年男子从小就梦想着自己能成为女人,为此,他曾用剪刀伤过自己的生殖器。他迟迟没有找对象,直到30多岁迫于父母的压力,才和一名女子结婚并生下一个孩子,但婚后一直不快乐,想成为女人的想法也越来越强烈。
说服妻子签字同意
一周前,中年男子找到了整容专家,并提出了想做变性手术的想法。“你应当面对现实,多尽尽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专家百般劝解,中年男子不仅没有退缩,还说服妻子签字同意他做变性手术。
专家又建议这名中年男子找心理医生做相关的鉴定,最终心理医生也认为他目前的心理状态已可以接受变性手术。
适应过程将很漫长
“手术成功意味着成功了一半,恢复过程将很漫长。”王希润介绍说,中年男子年龄偏大,他已经完全适应了男性生活方式,现在虽已做了变性手术,但他想成为真正的女人还须历经长时间的适应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