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王海现象”不应多关注
据报道,一度曾淡出人们视野的“打假英雄”王海近日又牵动了不少人的视线,不过这一回,牵动人们目光的可不是他的打假壮举,而是他将参选本届北京市朝阳区的人大代表。
王海总是给我们以视觉与听觉上的冲击。几年前,其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高举打假旗帜,引起了全国上下各届人士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而今,王海更是“誓将打假进行到底”,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准备进军人大代表之列,要从更高的立法层面,铲除假货。
其实王海的行为若以法律的眼光来看,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譬如《宪法》规定,只要是我国公民,只要年满18岁,不论身份,出身,皆可有被选举的权利。譬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消费者买到假货,就可要求商家双倍的赔偿。王海也不过是依法而为而已。
法律早就以详细的条文确定了我们每个公民权利,并提供了明确的救济途径。倘若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不法侵害,只要拿起法律的正义之剑,就可制止不法行为,并为自己讨回受到侵害的权利。
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放弃权利易,主张权利难。在许多的场合下,我们如果要主张自己的权利,那将会是劳心费神的事情,需要花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放弃权利,则只需要潇洒的一转身即可。
譬如,在进超市之前,我们需要把随身携带的物品寄放在存包柜里。然而我们拿一块硬币塞入一个柜子的投币口,然后把物品放入柜中后,却发现柜门怎么也锁不上,钥匙怎么也抽不出。这时候,需要首先花时间找到管理人员,然后,需要说服他相信柜子确实是坏了,然后要使他确信你的确是在这个柜子里投了币,而现在确实是拿不出来了。这样的一趟程序下来,没有个几十分钟是下不来的。而相反的情况则容易多了,不就是一块钱吗,不要了,走了。
看,放弃权利就是如此的简单。
同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有时反而会被认为是斤斤计较之徒,会被认为是气量狭小之辈,会被那些自认“道德高尚”的人所不齿。这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实在是对自己的一种折磨,倒不如放弃来得清净与实在。
所以,面对权利的如此不易,我们的大多数人选择了放弃。可是王海则不然,他为自己选择了麻烦,为了维护因假货而受到损失的权利,四处奔走,打官司,找证据,学法律,忙的不亦乐乎。也正是因为在大多数人都放弃权利的时候,他却高举权利的大旗,才显得很突出,所以才有了举国闻名的“王海现象”,所以才有了王海给我们的冲击力。
然而这种冲击力却要不得。因为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倘若权利人都放弃权利,义务人都不履行义务,法就不再是法了,这种法也就可有可无。而应用却是法的生命。
只有权利人都主张权利,义务人都履行了义务,法的内容才回得到实现。人们的理想才会得以实现。此时,王海现象也就没有什么值得我们在给予热切的关注了。
(作者来自西安政治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