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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做“事前诸葛亮”?

2020-05-30 07:59作者:周曙

对于普通法律工作者以及关心我国法治建设的人而言,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充满着神秘色彩,这有可能导致司法解释的部分具体内容会与司法实践相脱节,于是批驳之声满天飞,人人都是“诸葛亮”。这些批评观点尽管有意义,但却总是在司法解释正式通过颁行之后才能表达出来,“事后诸葛亮”的价值难免大打折扣。那为什么不做“事前诸葛亮”?

以前我们缺乏了解司法解释草案与发表意见建议的渠道,最近中国法院网设立专门调查栏目,提前公布司法解释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此举被誉为司法解释民主化、透明化的重要步骤。应该说,缺少交流渠道的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但相对于司法解释制定者的积极姿态而言,期望中的“诸葛亮”们似乎难觅踪影,特别是最近为征求意见而刚刚公布的技术合同司法解释草案,参与研讨者及有价值的意见却寥寥无几。

一项即将对法律实践与社会经济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司法解释草案竟然未能引起应有的关注,如此尴尬局面看似有悖常理,但却是我国法治状况现实的真实写照,这反映出我国法律实践与理论界的一些普遍存在的心态,这些心态概括起来包括以下三类:

1、浮躁。研究司法解释草案无疑是项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的事情,心浮气躁者的心思当然不会放到这上面。为草案提供意见更需要对法律实践的充分体验与理解,还需要具有相当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而现在却有很多法律工作者只会抱怨,但不愿分析、归纳产生问题的原因,更不愿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们不会关注急需修订意见的草案,放任身边的实践问题存在下去,但一旦发现正式的司法解释没有尽如人意,他们又会摆出一付洋洋得意之状继续甚至更为强烈地抱怨起来。

2、势利。有相当多的法律实践工作者与理论研究者只关心能够给他们带来现实利益的事情。现实中,这些人往往非常在乎办多少案件、发表多少文章、拿回多少奖项,而当一件事情比如为司法解释草案出谋划策,如果不能立刻产生显著的“效益”,这些人自然会果断、坚决地说“不”!势利的另一层含义就是浅薄,就是寸光之鼠目,如此短视,当然不会看到关注司法解释草案的重要意义。势利之心态已经影响到法律实践与研究工作的发展,如此下去,前景堪忧。

3、冷漠。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从事法律职业者应始终密切关注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对于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法律工作者更应予以充分的关注,这是这个职业应有与起码的敬业精神与职业道德。而对于司法解释草案这种现实的冷漠却令人心寒,这种冷冰冰的态度与眼下不断高呼的“依法治国”口号形成了特别刺眼的对比。我国社会对于法律工作的需求是如此强烈,与之相应的却是相当多法律工作者的冷漠心态,这种心态的实质其实就是不敬业或者说不道德。

   (作者来自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有话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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