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必须恪守法律底线
2020-04-23 05:27作者:刘勋 谢威利
自诩为“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的董金狮被抓了。6月29日,公安部在其主办的“2015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上,通报了201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食药案件情况,提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负责人董某某涉及敲诈勒索案”。其中的“董某某”指的正是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7月1日 《新京报》)。
自诩为“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的董金狮发表过的观点涵盖发泡餐具、方便面、勾兑饮品、散装油、转基因等多个领域。其所在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曾发布过“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情况调查”报告,称对方便面桶、奶茶杯、一次性纸杯、纸碗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多款知名品牌所用的双层纸制品外层纸的荧光性物质含量超标。从这些公开性的信息不难看出董金狮应该是职业打假人士,其自身及其所在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发布的信息也的确对食品安全与环境保护具有启示性意义。自从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承认职业打假合法之后,全国各地法院关于职业打假的诉讼案件快速增长,而且主要集中在食品领域,尽管职业打假群体的打假行为就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是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却实实在在地捍卫着食品安全,因此全社会对于职业打假也普遍持包容的态度。
职业打假人追逐经济利益的方式基本都是通过诉讼的手段,以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的案由起诉商品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这种方式既实现了合法维权也实现了利益追求,同时也倒逼了食品安全事业的进步。即便是自诩为“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的董金狮也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打假的盈利目的,即便这种盈利不太符合“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食品安全专家”等称号,但是通过诉讼实现以打假之名行盈利之实完全符合法律精神。在职业打假案件的审判实践当中,诉讼的标的额都不高,因为市场上销售的袋装食品通常都在百元以下,即便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判决被告十倍赔偿也不过千元,有时候还有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所以说职业打假盈利数额也是有限度的。
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职业打假的盈利,不仅成本高、风险大而且收益较低,但是如果抓住销售者或生产者违法的线索,以咨询费或广告费甚至直接以曝光相要挟的方式向生产者销售者索要钱财,那就能实现高额的盈利,不仅成本极低而且没有诉讼的风险。“食品专家”董金狮就这样做了,通过大量发布企业的负面调查信息,再依托未注册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向关联企业收取咨询费,但是这种变相要挟来的咨询费已经触犯刑法。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为敲诈勒索,需要负刑事责任。
当法律赋予公民一项权利的同时,也为该项权利的行使设定了底线。致力于职业打假的董金狮们必须要恪守法律的底线,不能让法律赋予的权利变味跑偏,更不能将一项法律权利当做违法犯罪的遮羞布或挡箭牌。董金狮的案例充分说明,职业打假人在追逐合法利益的过程当中,必须守法敬法,切不可玩弄法律,否则就要承担法律的代价。
自诩为“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的董金狮发表过的观点涵盖发泡餐具、方便面、勾兑饮品、散装油、转基因等多个领域。其所在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曾发布过“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情况调查”报告,称对方便面桶、奶茶杯、一次性纸杯、纸碗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多款知名品牌所用的双层纸制品外层纸的荧光性物质含量超标。从这些公开性的信息不难看出董金狮应该是职业打假人士,其自身及其所在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发布的信息也的确对食品安全与环境保护具有启示性意义。自从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承认职业打假合法之后,全国各地法院关于职业打假的诉讼案件快速增长,而且主要集中在食品领域,尽管职业打假群体的打假行为就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是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却实实在在地捍卫着食品安全,因此全社会对于职业打假也普遍持包容的态度。
职业打假人追逐经济利益的方式基本都是通过诉讼的手段,以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的案由起诉商品的销售者或生产者,这种方式既实现了合法维权也实现了利益追求,同时也倒逼了食品安全事业的进步。即便是自诩为“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的董金狮也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打假的盈利目的,即便这种盈利不太符合“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食品安全专家”等称号,但是通过诉讼实现以打假之名行盈利之实完全符合法律精神。在职业打假案件的审判实践当中,诉讼的标的额都不高,因为市场上销售的袋装食品通常都在百元以下,即便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判决被告十倍赔偿也不过千元,有时候还有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所以说职业打假盈利数额也是有限度的。
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职业打假的盈利,不仅成本高、风险大而且收益较低,但是如果抓住销售者或生产者违法的线索,以咨询费或广告费甚至直接以曝光相要挟的方式向生产者销售者索要钱财,那就能实现高额的盈利,不仅成本极低而且没有诉讼的风险。“食品专家”董金狮就这样做了,通过大量发布企业的负面调查信息,再依托未注册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向关联企业收取咨询费,但是这种变相要挟来的咨询费已经触犯刑法。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为敲诈勒索,需要负刑事责任。
当法律赋予公民一项权利的同时,也为该项权利的行使设定了底线。致力于职业打假的董金狮们必须要恪守法律的底线,不能让法律赋予的权利变味跑偏,更不能将一项法律权利当做违法犯罪的遮羞布或挡箭牌。董金狮的案例充分说明,职业打假人在追逐合法利益的过程当中,必须守法敬法,切不可玩弄法律,否则就要承担法律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