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正文

让百部新法成为公众权利的盛宴

2020-05-30 06:13作者:郭之纯

从这个元旦开始,有110部新法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律法规51部,地方级法律法规59部。仅国家级的51部法规中,和公众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的就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工伤保险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11部。而59部地方新法中,关涉公众生活的内容更多更具体。

110部,仅名称就让人有点目不暇及,遑论其中的细节变动。这意味着什么呢?不难看出,这些新法的同时推出体现了新一代国家领导人革旧除弊的决心,体现了他们依法治国的理念。其实,从去年8月1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之时,这种理念便已彰显。但本次110部新法同时开始实施,如一场风暴涤荡了不合理的旧规,使依法治国方略迈向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对于公众来说,这是一个值得纪念、值得庆幸的时刻。因为法律是权利的框架,影响甚或建构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而这些这些新法恰恰给予人们一个明显的印象:就是特别注重以人为本,特别注重保护公众的合法权利,特别注重方便公众的生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在迁移户口时不必换领身份证;警察不能随意检查居民的身份证,意即没有携带身份证的外来人员也不再被视为“三无人员”。《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各行各业的临时工、农民工和合同工正式确认为职工的一部分同样享受工伤保险。《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类似的条文不胜枚举。因此有理由认为,如此之多触及公众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将有力提升我们社会的法治文明程度,公众的权利将能得到法律这把利剑的更好保障,生活质量也将由此得到改善。这110部新法,可视作是一场公众权利的“盛宴”。

当然,如何让公众能更好地无障碍地“享用”到这场“盛宴”,也是值得思考的。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盛宴”已经在了有了,但还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要让公众知其“味”来主动品尝,二是这场“盛宴”应该去除不可接近的因素。

首先,应该借这些新法开始实施的机会,着力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以前,由于一些法规存在不尽合理之处,加上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使部分人对法律失去信心,遇事往往不去依赖法律途径。这在近来的一些拆迁纠纷、民工讨薪等案例中都有反映。现在新法出台了,已然更加合理,因此应该做好宣传工作,让公众增加对这些新法规基本精神的了解。法律只有被了解,才能被信仰,唯其如此,这些新法规才能成为公众的“盘中餐”,成为公众合法维护权利的基础。

其次,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和品德素质,让执法人员帮助公众去“接近”这些新法。近些年,由于某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时有随意解释法律的现象,伴之而生的是“法律神秘化”的倾向,人为在公众和法律间制造了壁垒。因此,法律“盛宴”的不可接近因素,有时正是执法者本身。从检察机关2002年开始的“规矩权力”风暴所曝光的事件中,可以看到一些这样的实例:正是因为公众对法律知识的阙如或模糊,才使一些违法行政现象因缺少监督未被举报,屡禁不绝,有的甚至酿成祸端后才被发现。

鉴于以上所述,笔者认为,如何让这110部新法尽快“走”下书面,“走”入公众意识,是新法发挥如何效果的关键。

(作者来自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