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领导干部“送温暖”
2020-05-30 06:02作者:胡海军
如今领导干部“送温暖”可以说是一种时尚,不论是钱是物,不论数目大小,只要领导干部一句话,就可以“温暖千万家”。
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人走到哪里,钱就送到哪里。向贫困户送,向老干部送,向种养殖大户送,向各种先进模范人物送,少则三五百元,多则上千元,让这些群众感动得热泪盈眶;有的领导干部,人走到哪里,职能部门跟到哪里,支票开到哪里,见困难就解决,一路指示多多:“扶贫办拿5万元解决吃水问题,五天到位。”“交通部门拿10万元修路,半个月完成。”“水利部门拿50万元修水库,今年完工。”有些地方数年没有解决的事项,领导干部的一句话解决了,深受当地群众拥护;有的领导干部,人走到哪里,口子开到哪里。不能批的地马上批,不能上的项目马上上......如此“送温暖”,因为是以公对公,并没有多少人对此表示异议,相反还会得到许多诸如“一心为民”、“爱民如子”之类的美誉。
领导干部“送温暖”,是干部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也是深受群众拥护和欢迎的。但是,是不是送温暖就一定要给票子,给票子就一定要自己说了算?这些钱显然不是领导干部自己掏的腰包。那么为什么领导干部怎么就能像用自己的钱一样,说怎么用就怎么用,说用到哪儿就用到那儿呢?这是不是可以说是干部放弃原则、脱离监督的表现呢?
领导干部乱给票子,乱开口子“送温暖”的做法的确值得商榷:一是不利于发扬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私自对一些问题(特别是大笔的钱和物)做出决策,脱离集体领导,这是违反原则的表现。容易滋生家长作风,给工作造成失误,影响整个班子的团结。二是不利于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干部所到的地方,看到的可能只是局部的现象,作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部门,了解的情况可能更全面,安排的可能更周全。然而有的领导一句话,把整个计划打乱了。这个地方的问题解决了,而另一个地方的更需要解决问题可能就被搁置了。三是容易滋生腐败。有的领导干部借“送温暖”之名,慷国家之慨,把功劳、人情帐记在私人的名下。有的干部利用这种手段,为自身捞取“政治资本”。也不乏有的人以此为手段,谋取自己的私利。
应该说,领导干部下基层,确实要为人民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是,解决实际问题也必须讲原则,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当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了一些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确实需要解决的,可以建议组织和有关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解决,而不能仅凭自己的一名话就草率作出决定,这样势必给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
我以为,领导干部干部“送温暖”,不一定非得送钱送物。即便要送,也不一定非得自己亲自送。领导干部不妨多行使一点建议权,少行使一点决策权。
(作者来自湖北省南漳县委组织部)
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人走到哪里,钱就送到哪里。向贫困户送,向老干部送,向种养殖大户送,向各种先进模范人物送,少则三五百元,多则上千元,让这些群众感动得热泪盈眶;有的领导干部,人走到哪里,职能部门跟到哪里,支票开到哪里,见困难就解决,一路指示多多:“扶贫办拿5万元解决吃水问题,五天到位。”“交通部门拿10万元修路,半个月完成。”“水利部门拿50万元修水库,今年完工。”有些地方数年没有解决的事项,领导干部的一句话解决了,深受当地群众拥护;有的领导干部,人走到哪里,口子开到哪里。不能批的地马上批,不能上的项目马上上......如此“送温暖”,因为是以公对公,并没有多少人对此表示异议,相反还会得到许多诸如“一心为民”、“爱民如子”之类的美誉。
领导干部“送温暖”,是干部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也是深受群众拥护和欢迎的。但是,是不是送温暖就一定要给票子,给票子就一定要自己说了算?这些钱显然不是领导干部自己掏的腰包。那么为什么领导干部怎么就能像用自己的钱一样,说怎么用就怎么用,说用到哪儿就用到那儿呢?这是不是可以说是干部放弃原则、脱离监督的表现呢?
领导干部乱给票子,乱开口子“送温暖”的做法的确值得商榷:一是不利于发扬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私自对一些问题(特别是大笔的钱和物)做出决策,脱离集体领导,这是违反原则的表现。容易滋生家长作风,给工作造成失误,影响整个班子的团结。二是不利于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干部所到的地方,看到的可能只是局部的现象,作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部门,了解的情况可能更全面,安排的可能更周全。然而有的领导一句话,把整个计划打乱了。这个地方的问题解决了,而另一个地方的更需要解决问题可能就被搁置了。三是容易滋生腐败。有的领导干部借“送温暖”之名,慷国家之慨,把功劳、人情帐记在私人的名下。有的干部利用这种手段,为自身捞取“政治资本”。也不乏有的人以此为手段,谋取自己的私利。
应该说,领导干部下基层,确实要为人民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是,解决实际问题也必须讲原则,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当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了一些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确实需要解决的,可以建议组织和有关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解决,而不能仅凭自己的一名话就草率作出决定,这样势必给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
我以为,领导干部干部“送温暖”,不一定非得送钱送物。即便要送,也不一定非得自己亲自送。领导干部不妨多行使一点建议权,少行使一点决策权。
(作者来自湖北省南漳县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