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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切莫避实就虚

2020-05-30 04:16作者:尹彬
  眼下,实名举报是个热门话题。各地纷纷出台新办法、新举措,不是开通举报电话,公布举报奖项,就是作出相关承诺,兑现举报奖励。关于实名举报的做法和经验不时见诸媒体,悬赏的价码也愈来愈高,可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却在下降,实名举报的人愈来愈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尴尬的局面?媒体分析得出的结论,主要是实名举报的高风险让人望而却步。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往往是被举报者平步青云、安若泰山,举报人却屡屡遭受打击报复,惶惶不可终日。虽然最终还是正义战胜了邪恶,但历经劫难的举报人也落得遍体鳞伤,并且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以后的日子会从此一帆风顺。因此,人们没有理由不担心:谁能保证举报信不会落到被举报人手中,谁能保证办案部门不会上演“捉放曹”,谁能保证不会引火烧身而吃不了兜着走?

  因此,对举报人如何保密,对诿责泄密者如何追究?当举报人及其亲友因此受到歧视、排挤以至打击报复时如何采取保护措施?当举报人及其亲友因此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如何救济?对这一系列问题,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西方国家为解决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都通过立法机关制订了专门的证人保护法,必要时,国家不惜重金,为证人及其亲属提供诸如迁居、易容、改名换姓、重新安排工作等措施,直至实施终生保护。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不愿作证。虽然,我们国家囿于财力不可能这样做,但我们在基本保护措施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却对实名举报寄予很大的期望,岂不是缘木求鱼?

  举报人最关心的是什么,最担心的又是什么?本来都是一些可以预料的问题,也是一些简单而实际的问题,但我们许多办案部门就是不愿意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愿意在这些具体的问题上动脑筋作文章,只是一个劲地摆姿态、造声势,不断出台政策鼓励群众举报。今天一个新办法,明天一项新举措,全都避实就虚,其结果只能让人失望。

  笔者以为,如果不从制度层面上对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以此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取信于民,那么,实名举报遭遇的这种“赏高和寡,应者寥寥”的尴尬局面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作者单位: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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