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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内的“潜规则”

2020-05-30 03:32作者:奚旭初
  上海的一位老人想花100元至200元配一副老花镜,但这“心理价”对沪上诸多大店、名店和洋店来讲,往往还够不上配一块镜片或配一根镜架腿!其实,各眼镜店使用最多的1.56树脂片,成本价仅有二三十元甚至更少,而一旦进了大店、名店和洋店,往往价位便扶摇直上,且几乎家家均约定俗成“250~260元起”。曾有商家想另辟蹊径创办“百元眼镜店”,却有业内同行放出话来:“谁开百元店谁就是犹大,当心行业联手制裁!”

  演艺圈有所谓的“潜规则”,商圈内也有这种东西。众店家共同把价格抬上去,不让掉下来,然后一起来牟取暴利,宰消费者,这就是商圈的“潜规则”。前面那条新闻,披露的就是这么一个事实。倘若有谁不这样做,那就是破坏了“潜规则”,就犯了众怒,就要受到“行业制裁”。怎么制裁呢?看看一些“平价药房”的遭遇,或许就能找到答案了。人们奇怪的是,这个“行业”怎么那么厉害,既可以藐视市场规律,又可以侵害消费者权益,甚至连《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反暴利法》都不放在眼里?在集贸市场内,卖菜的小贩中也有欺行霸市的,但工商管理部门一出手,就将其气焰打下去了。为什么同样是欺行霸市,换成了“行业”,就那么牛气了呢?这倒是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其实,这个“潜规则”也不是新鲜的玩意,它不过是“价格同盟”的“地下版”。“价格同盟”串通定价,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牟取暴利,乃是违法行为,早已被国家明令制止。今天“价格同盟”不能搞了,于是就来了个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一个企业搞坑蒙欺诈,消费者碰到的还只是一个陷阱,然而要是一个行业都搞坑蒙欺诈,弄得市场上陷阱遍地,那么所谓良好的市场环境又从何说起?对商圈内的“潜规则”,我们的“有形之手”该出手了。走出了“一管就死”的僵化,绝不是为了弄出一个“一放就乱”的混沌。我们不能在两个极端之间跳来跳去,跳来跳去是跳不出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的。

  作者单位:江苏常熟市枫泾路10号常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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