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制度的尴尬
2020-05-30 03:15作者:毛天祥
据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日前停发助学贷款,原因是截至今年3月20日,该校进入还款期的贷款毕业生为745人,未按时、足额还贷款的毕业生达到190人,违约率达到26%。
其实,该校的处境并非孤立,银行停止助学贷款业务的现象正在全国范围内蔓延。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部分省内高校也不同程度存在毕业生还贷违约问题,有些高校的违约率甚至超过了20%。从这个学期开始,有关银行已经暂停了部分高校的助学贷款申请和发放,那些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生们再次感受到了巨大的无奈、焦虑和尴尬。
目前,我国的助学贷款是靠学生自身信用来维系并保证还款的,但确实有一些学生认识不到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毕业后恶意拖欠,还贷意识淡薄,助学的本意被扭曲。这不仅严重地破坏了自己的诚信记录,还把苦果留给了正在大学校园求学的贫困师弟师妹。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不难看出,还贷情况不佳开始困扰着各大银行和高校,制约着国家助学贷款的进一步开展。对此,如果仅仅从道德上对部分大学生的诚信缺失进行谴责,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国家助学贷款遭遇的这种尴尬虽然源自信用贷款与当前社会诚信现实的矛盾,但在约束贷款人方面,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缺乏有效的刚性措施也是不争的事实。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中虽然有惩罚、追偿等规定,但都属于学生违约后的追究,处理起来很被动。同时,贷款银行依照规定可以采取债权保护措施,依法追偿贷款,但操作起来难度很大。更何况,现在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征信工作仍走在法律的边缘,征信工作的法律地位得不到确认。个人信用系统涉及的个人私隐权更加无法得到清晰的界定。如此等等,让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显得捉肘见襟,甚至是软弱无能,对还贷违约的毕业生的震慑效果并不理想。
也许有人会说,当代大学生美其名曰天之骄子,素质理应高人一等。更何况,恶意拖欠仅仅是部分人。为了防止少数人的失信,在制度建设上如此大下功夫,甚至不惜大动干戈,是不是显得太没有人情味?但是,制度的建设并不能因为他们是大学生就可以网开一面,就可以如此“温柔”。正如马基雅弗利所说:“不论谁想建立一个国家,并给它定法则。他就应该预先假定人都是凶恶的。”其实,著名英国学者大卫·休谟在探讨政治制度设计中也提出了“人人都是无赖”的著名的“无赖原则”。他说:“在设计制度时必须把每个人都当作无赖,这种人除了私利没有其他目的。”
如同大卫·休谟一样,我们并不相信所有贷款学生都会恶意拖欠。但是,如果我们不能保证他们中的每一位都能坚守诚信,就必须借助大卫·休谟的方法,假定他们一旦贷款,就有可能成为“无赖”。因此,完善相关的贷款制度安排和监控办法,让制度建设在规范和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显得十分必要。高校、银行应该与相关部门联合起来,编织一张严密有效的监督网,发挥信用档案的广泛的威慑力,通过制度的约束提高贷款人失信的成本。同时,为助学贷款提供法律上的配套也日益显得迫切。
由此看来,一味地谴责违约学生的个人信用和品质,或是深刻地反思应试教育模式对大学生品德塑造和诚信教育的重视不足,虽然可行,却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是,国家助学贷款亟须通过制度约束提高失信成本,同时加强法律配套工作来完善信用征信工作。只要建立长效配套监督办法,才能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良性循环下去,让那些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生们不再感受到了巨大的无奈、焦虑和尴尬。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电信分公司
其实,该校的处境并非孤立,银行停止助学贷款业务的现象正在全国范围内蔓延。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部分省内高校也不同程度存在毕业生还贷违约问题,有些高校的违约率甚至超过了20%。从这个学期开始,有关银行已经暂停了部分高校的助学贷款申请和发放,那些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生们再次感受到了巨大的无奈、焦虑和尴尬。
目前,我国的助学贷款是靠学生自身信用来维系并保证还款的,但确实有一些学生认识不到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毕业后恶意拖欠,还贷意识淡薄,助学的本意被扭曲。这不仅严重地破坏了自己的诚信记录,还把苦果留给了正在大学校园求学的贫困师弟师妹。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不难看出,还贷情况不佳开始困扰着各大银行和高校,制约着国家助学贷款的进一步开展。对此,如果仅仅从道德上对部分大学生的诚信缺失进行谴责,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国家助学贷款遭遇的这种尴尬虽然源自信用贷款与当前社会诚信现实的矛盾,但在约束贷款人方面,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缺乏有效的刚性措施也是不争的事实。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中虽然有惩罚、追偿等规定,但都属于学生违约后的追究,处理起来很被动。同时,贷款银行依照规定可以采取债权保护措施,依法追偿贷款,但操作起来难度很大。更何况,现在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征信工作仍走在法律的边缘,征信工作的法律地位得不到确认。个人信用系统涉及的个人私隐权更加无法得到清晰的界定。如此等等,让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显得捉肘见襟,甚至是软弱无能,对还贷违约的毕业生的震慑效果并不理想。
也许有人会说,当代大学生美其名曰天之骄子,素质理应高人一等。更何况,恶意拖欠仅仅是部分人。为了防止少数人的失信,在制度建设上如此大下功夫,甚至不惜大动干戈,是不是显得太没有人情味?但是,制度的建设并不能因为他们是大学生就可以网开一面,就可以如此“温柔”。正如马基雅弗利所说:“不论谁想建立一个国家,并给它定法则。他就应该预先假定人都是凶恶的。”其实,著名英国学者大卫·休谟在探讨政治制度设计中也提出了“人人都是无赖”的著名的“无赖原则”。他说:“在设计制度时必须把每个人都当作无赖,这种人除了私利没有其他目的。”
如同大卫·休谟一样,我们并不相信所有贷款学生都会恶意拖欠。但是,如果我们不能保证他们中的每一位都能坚守诚信,就必须借助大卫·休谟的方法,假定他们一旦贷款,就有可能成为“无赖”。因此,完善相关的贷款制度安排和监控办法,让制度建设在规范和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显得十分必要。高校、银行应该与相关部门联合起来,编织一张严密有效的监督网,发挥信用档案的广泛的威慑力,通过制度的约束提高贷款人失信的成本。同时,为助学贷款提供法律上的配套也日益显得迫切。
由此看来,一味地谴责违约学生的个人信用和品质,或是深刻地反思应试教育模式对大学生品德塑造和诚信教育的重视不足,虽然可行,却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是,国家助学贷款亟须通过制度约束提高失信成本,同时加强法律配套工作来完善信用征信工作。只要建立长效配套监督办法,才能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良性循环下去,让那些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生们不再感受到了巨大的无奈、焦虑和尴尬。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电信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