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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细节”不可少

2020-05-30 03:13作者:曹友琴

《儒林外史》里那个严监生,死前已不能讲话,只伸出两个手指不肯断气,直到明白他要把案上油灯里的“两茎灯草”挑去一根,才点头咽气。这一细节描写,读过的人怎么也忘不掉。我想,一些政治生活中的细节重要性,是一点也不亚于细节对于小说的重要性的。

近日有媒体报道,辽宁省原省长张国光原就是个有着多年贪污史且贪得数额巨大的老牌贪污犯,可2001年调进湖北,继续当他的一省之长。这也怪不得他,他这省长不是谁任命的,是湖北省人大代表举手选出来的。依法选举,程序合法,结果却偏偏就让这么个大贪坐上高位交椅。我们责怪省人大,称它为“橡皮图章”自然有一定道理,却又是不全面的。我以为,问题出在忽视了程序过程中细节的设计。

程序过程中没有缜密的细节设计,往往出现失误,依法施政的公正性公平性也就难以保证。在选拔人才程序中,缜密的细节同样是不可少。

首先是考察细节。尽管用人前没有不考察的,声势也可以:召开座谈会,甚至在媒体公开考察对象。但由于诸多因素,百姓一看到这样的考察,就认定那是内定人选,那个人当官就当定了的,有话说也不想说。还担心反映他问题,没有不透风的墙,等他走马上任之后,哪能有好果子吃。因此,考察细节应更多地作一些个人单独性的调查,可以多听听媒体的反映,可以随机作民意调查等等。

其次是差额细节。考察之后确定候选人,不应是唯一候选人。要让几个候选人(至少是两个)在选举人面前作自我介绍、自我廉政评价、财产(包括房产)公布、亲属子女情况、施政理念……选举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当能择其优者而任之。

最后是投票细节。比较掌声选举,举手选举当然是个进步。可公然在大众面前投反对票,多少会有诸多顾忌。有的国家设立投票室,一个个进去投票,没人看到他选谁不选谁。其目的大概就是为了充分尊重投票人的意愿和选举权。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把它“拿来”一用呢?或者加以改造成为有国特色的细节嘛。

这些细节设计,只会叫不相信人民的人不舒服,对于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之所以出现种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诸多问题,也常常是出在缺乏缜密细节设计方面。“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无法可以立法,必行之法就不可缺少程序上的细节了。

细节是文学作品的生命,又何尝不是真正做到依法治国的生命。

(作者来自江苏省仪征化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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