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不是少数人的“泥团”
2020-05-30 03:09作者:毛天祥
据报道,建设部科技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陈为邦教授在重庆永川举行的全国中小城市发展论坛上,面对来自国内30多个中小城市的100多个城市建设决策者说,由于目前中国对干部政绩考核制度的缺陷及各个城市相关领导对城市规划建设指导思想认识出现偏差,目前我国城市发展存在十大弊端。
专家的话并非危言耸听。以往,城市里越是大规模的建筑或建设,因为总是和大量的资金及社会能量相联系,越是彰显其“建筑总是和权力很接近”的面貌。曾几何时,建造高大的标志性建筑用以炫耀财富和权力,几乎是所有国家的热情。摩天大楼、超大型市场、望不到边际的广场等等,都随着西方工业社会的渐次渐远,成为了影射过去不良形态的阴影。虽然我国的经济文化水准远未达到与他们“同进退”的程度,可全球化的喧嚣早已将“见多识广”的国人拉上了第一阵列的跑道。如今,许多西方国家已经痛改前非,但我国似乎还没有醒悟。一些地方依然津津乐道这些“用以炫耀财富和权力”的建筑,从而依然不顾客观实际建设超标准的大广场、宽马路等。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的目的是创造比现状更好的城市,它关系到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一个人的利益,因而不能只是为少数人审美需要而做规划,更不能只是对“政绩”这一狭隘观念的体现。然而,事实却往往显得很残酷,技术门槛和权力门槛总是在城市规划中兴风作浪,于是出现“规划跟着项目走”、“规划跟着领导走”、“规划跟着违法走”等不正常现象也不足为怪。
一方面,城市建设规划一般由规划师、建筑师依据其自身的知识和价值标准来进行判断,这不可避免地使得城市建设规划成为一种“由少数专业人员表达他们的意志并以此来规范城市社会各类群体和个人行为的手段”。一旦以专家的价值判断为核心,城市建设规划就有舍弃城市中各类不同阶层、地位的人的主体性的危险。
另一方面,城市建设规划也是政府对城市进行行政干预的手段和途径,是政府与财团、集团、社团之间合作的基础。它不可避免的是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历史背景的产物。过去,城市里越是大规模的建筑或建设,因为总是和大量的资金及社会能量相联系,越是彰显其“建筑总是和权力很接近”的面貌。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建设规划成为了权力机构的一种政治控制工具。
不敢想象,当城市建设规划成为少数政府官员或专家手中随意游戏的“泥团”的时候,城市建设又怎么能够为市民缔造一个组织更完善、效率更高的城市未来蓝图呢?其实,仔细分析城市建设所遭遇的两类门槛就不难发现,对于前者,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其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会越来越小。然而,对于后者,即权力门槛,却并不同于地理门槛和技术门槛,它不会因经济力量的强大或科学力量的发展而消除。
我们多么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规划师不再是坐在绘图桌旁、脱离现实的冷冰冰的方案制定者,而是充分尊重他人意见的善意的改良者;政府不再是把城市建设定位为炫耀财富和权力的滥用权力者,而是追求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相协调的策划者,是各方利益最大获取的平衡者;公众也不再是“束手无策”的旁观者,而是深入社会的社会活动者。
其实,迎接这一天的到来,至今最有效的途径只能是通过国家的法治。只有用法的力量来规范制约各种权力,才能使这些权力难以滥用;也只有用法的方式赋予公众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制度保障,才能使公众可以更好地发挥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的作用,体现城市建设规划的人民性、主体性、强制性;更进一步来说,也只有以法的权威,才有希望使城市建设规划在执行的时候,不再受制于权。只要到这一天,我们的城市建设规划才能真正要注重体现群众的价值观,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愿望。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电信分公司
专家的话并非危言耸听。以往,城市里越是大规模的建筑或建设,因为总是和大量的资金及社会能量相联系,越是彰显其“建筑总是和权力很接近”的面貌。曾几何时,建造高大的标志性建筑用以炫耀财富和权力,几乎是所有国家的热情。摩天大楼、超大型市场、望不到边际的广场等等,都随着西方工业社会的渐次渐远,成为了影射过去不良形态的阴影。虽然我国的经济文化水准远未达到与他们“同进退”的程度,可全球化的喧嚣早已将“见多识广”的国人拉上了第一阵列的跑道。如今,许多西方国家已经痛改前非,但我国似乎还没有醒悟。一些地方依然津津乐道这些“用以炫耀财富和权力”的建筑,从而依然不顾客观实际建设超标准的大广场、宽马路等。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的目的是创造比现状更好的城市,它关系到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一个人的利益,因而不能只是为少数人审美需要而做规划,更不能只是对“政绩”这一狭隘观念的体现。然而,事实却往往显得很残酷,技术门槛和权力门槛总是在城市规划中兴风作浪,于是出现“规划跟着项目走”、“规划跟着领导走”、“规划跟着违法走”等不正常现象也不足为怪。
一方面,城市建设规划一般由规划师、建筑师依据其自身的知识和价值标准来进行判断,这不可避免地使得城市建设规划成为一种“由少数专业人员表达他们的意志并以此来规范城市社会各类群体和个人行为的手段”。一旦以专家的价值判断为核心,城市建设规划就有舍弃城市中各类不同阶层、地位的人的主体性的危险。
另一方面,城市建设规划也是政府对城市进行行政干预的手段和途径,是政府与财团、集团、社团之间合作的基础。它不可避免的是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历史背景的产物。过去,城市里越是大规模的建筑或建设,因为总是和大量的资金及社会能量相联系,越是彰显其“建筑总是和权力很接近”的面貌。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建设规划成为了权力机构的一种政治控制工具。
不敢想象,当城市建设规划成为少数政府官员或专家手中随意游戏的“泥团”的时候,城市建设又怎么能够为市民缔造一个组织更完善、效率更高的城市未来蓝图呢?其实,仔细分析城市建设所遭遇的两类门槛就不难发现,对于前者,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其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会越来越小。然而,对于后者,即权力门槛,却并不同于地理门槛和技术门槛,它不会因经济力量的强大或科学力量的发展而消除。
我们多么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规划师不再是坐在绘图桌旁、脱离现实的冷冰冰的方案制定者,而是充分尊重他人意见的善意的改良者;政府不再是把城市建设定位为炫耀财富和权力的滥用权力者,而是追求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相协调的策划者,是各方利益最大获取的平衡者;公众也不再是“束手无策”的旁观者,而是深入社会的社会活动者。
其实,迎接这一天的到来,至今最有效的途径只能是通过国家的法治。只有用法的力量来规范制约各种权力,才能使这些权力难以滥用;也只有用法的方式赋予公众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制度保障,才能使公众可以更好地发挥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的作用,体现城市建设规划的人民性、主体性、强制性;更进一步来说,也只有以法的权威,才有希望使城市建设规划在执行的时候,不再受制于权。只要到这一天,我们的城市建设规划才能真正要注重体现群众的价值观,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愿望。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电信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