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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理推定”叫好

2020-05-30 02:52作者:兰海

据《检察日报》报道,河北省邯郸市市委、市政府及信访部门倡导“有理推定”的全新理念,为畅通信访渠道、打开信访工作的新局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所谓有理推定,就是对群众上访,先要认为群众是有冤屈或者有难处,而不能认为群众是来闹事;先要认为群众是善良的,而不能认为群众是刁民;先要认为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是自己的职责,而不能上来就扯皮、一推二拖三糊弄。笔者不禁为此叫好。

首先,有理推定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做到有理推定,必须要在思想上树立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来信来访者,往往是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的群众,他们的问题迫切需要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同时他们也对党和政府寄予了充分的信任和希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信访部门视信访群众为刁民,认为来信访就是无理取闹。在接信接访中往往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推脱、扯皮、糊弄等现象,而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激化矛盾,出现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这都是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违背的。有理推定则是在办信办访的全过程中把群众的困难和利益放在首位,体现的是执政为民、亲民爱民的高尚品格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公仆情怀。

其次,有理推定体现了对公民权利尊重的宪法意识。《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有理推定的实质就是尊重公民的信访权利,是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标志。

最后,有理推定也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有理推定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为了在信访工作中落实这一理念,邯郸市有关部门建立了以突出“两个解决”为核心,以落实“两个双责”为保障、以推进“两个双向”为目标等一系列与之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制度规范,使有理推定的理念真正起到改进信访工作,致力于为群众解决困难、为基层解决问题的作用。而“信访案件的整体办案质量、效率以及群众的满意程度均得到大幅提高”的实际效果,则是对信访部门这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所做的最好的注脚。

(作者来自河南郑州市二七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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