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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群众信访理应“有理推定”

2020-05-30 02:52作者:毛天祥

据报道,河北省邯郸市市委、市政府及信访部门对群众信访实行“有理推定”,以全新的理念改进信访工作,致力于为群众解决困难、为基层解决问题。(见2004年4月14日《检察日报》)

随着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问题更加集中和突出地反映出来,群众上访尤其是群体性上访增多。然而,我们过去总是把这种利益表达看得过于敏感,甚至讳莫如深。只要有人前来信访,就认为这是一种自私的表现,简直目无法纪。更有甚者,还会对上访群众进行一番道德谴责。一旦听说发生群众性上访事件,那更是显得异常紧张,认为这是“反政府”行为,是制造“社会动乱”。其结果呢?往往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倒是忽视了建立能够容纳利益冲突和利益表达机制的种种制度安排。

在这样的情况下,弱势群体往往因人微言轻,又缺少必要的利益表达渠道,难以及时、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所以,当利益损害一旦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就不得不以某些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从而使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危害。有句话说得很精辟也很无奈:一个社会,如果人们不能通过“圆桌政治”这种正常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就可能选择“街头政治”和“夜晚政治”(即各种刑事犯罪)的极端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反社会情绪。其实,以往群众上访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过激或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正是有关部门对圈子信访实行有罪推定惹的祸。

其实,群众采取各种方式来追逐自己的利益,只要不违反法律,其行为应是正当的。更进一步地说,即使发生利益冲突,他们的目的也相当单纯,就是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要求。这并不像某些人所臆测的那样,有诸多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夹杂在里面。当然,之所以得出如此结论,也并非笔者主观臆测,而是有事实为证。去年,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在接受《半月谈》杂志采访时曾经提出让人至今记忆犹新的“四个80%”,即: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由此看来,作为全民利益和社会公正秩序的体现者,政府有义务支持和帮助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建立自己正常的、规范的利益表达机制,让社会能听到他们的声音。

此次邯郸市对群众信访实行有理推定,或许还只是一个起点。我们最终要建立的是能够进行利益表达机制和容纳利益冲突的种种制度安排,使得利益表达的行为正常化、常规化。因为只有规则平等才是社会公正的核心所在,没有合理科学的规则,单靠临时的援助活动和运动式的举措,弱势群体的声音还是可能被埋没。

(作者来自广西桂林市电信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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