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红顶”的“伪商人”
新华社5月9日消息,原山东省供销社主任矫智仁在任莱州市委书记期间,挪用公款为儿子注册成立了一家建筑装饰消防工程公司,在他分管的城市建设领域,不仅大发横财,而且成为矫智仁索贿受贿犯罪活动的幌子。原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局长吴廷久安排下属单位对其儿子开的公司多多“扶持”,其子利用大笔公款做生意,利息还要由这家下属单位承担。
既当官,又经商,名曰“红顶商人”。“红顶商人”集公私权力于一身,早已被事实证明是市场经济中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已被中央喊停出局。然而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红顶商人”迫于形势从商海回到了岸上,却又从另一个地方悄悄地钻进了市场。当然,虽然卷土重来,变化还是有的,这就是自己不再以官兼商,而是让子女亲属粉墨登场,开公司办企业。这么一来,名也“正”了,言也“顺”了,钱却不耽误捞了,称得上既避了短又扬了长,左边右边都逢源。比之于先前的亲自出马当“红顶商人”,现在“老子当权儿子捞钱”的“准红顶商人模式”,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子女尽管没有一官半职,但老子头上却有实打实的乌纱。有老子的权力做后盾,子女办的哪怕是一个“皮包公司”,也照样呼风唤雨。不但可以获得资金支持,要多少钱就能“借”来多少钱,轻松犹如掏自家的钱柜,还可以强买强卖,贱买贵卖,无利能够变为有利,薄利能够变为厚利,总之是一本有万利、无本也万利。至于借着老子的权力影响,在建筑、房地产、工程招投标等热门领域也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更不必说,即使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失手,还可从想方设法让公款去填窟窿。尤具讽剌意味的是,一些“准红顶商人”对经营根本一窍不通,却照样如鱼得水,财运亨通。比如前面所讲的矫智仁就曾直言不讳评价过他的儿子:他懂什么经营,没有我,他一分钱也挣不到。“准红顶商人”赚钱的奥秘,被矫智仁一语道尽了。
“准红顶商人”现象的实质,就是老子为儿子撑腰,儿子为老子捞钱;儿子在前台当道具,老子在后台做老板。换句话说,就是一些官员搞权力变现,让子女“洗钱”。如果说对“准红顶商人”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那么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的子女在其分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为什么在许多地方形同虚设,恰是更发人深省的。
(作者来自江苏常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