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荒”是谁结出的苦果
据报道,现在正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的生产高峰,但许多企业却遇到了一个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问题——大面积缺工,不仅高素质的技术工人紧缺,就连普通工人也难找。今年这些地区缺工总量已经接近100万,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我国历来被认为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那么,为什么在珠三角和长三角还会出现缺工现象呢?有专家指出,忽视劳动者权益是企业大面积“缺工”的主因。在珠三角和长三角的不少企业中,劳动环境恶劣,国家许多劳动法规得不到执行。老板亏待民工,又是压低薪酬,又是拖欠工钱,又是延长工时,为了不让民工离开甚至扣下身份证……有统计数字表明,就在珠三角这个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农民工工资12年增长的幅度只有68元人民币。
“工荒”恰也厘清了“谁养活谁”这个话题。如果说老板给民工提供了“饭碗”,乃是“养活”了民工,那么民工在谋生的同时,为老板创造了剩余价值,让老板发财致富了,不也正“养活”了老板吗?今天民工不愿再来了,你老板又靠谁“养活”呢?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这是今天许多地方领导时时挂在嘴上的一句话。然而这个投资环境决不只是对老板而言,以老板的意志为圆心,以老板的利益为半径。老板要考察你这个“环境”好不好,然后决定是否到你那儿投资;同样,民工也在考察你这个“环境”,如果不好,他们也一样不会来。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投入的是资本资源,另一个投入的是人力资源。没有资本这个资源,发展自然就是无根之木;但是缺了人力这个资源,发展也只能是无源之水。
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所谓一切,具体到如何招用民工、怎样支付薪酬以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时间等等,都要依照有关法律来办。只有依法行事,发展才有广阔的空间,才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可惜的是有些地方,只注意为企业主考虑,却忽视了保护劳工的合法权益,有的甚至牺牲工人的合法权益来迎合、满足企业主的利益。时间一长,劳动力市场必然作出反应,短期的剥夺式用工必定是短命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此话今天已是耳熟能详。但是这个台首先应该是法治环境。如果没有法治环境这个“台”,那么所谓“唱戏”,只能是以闹剧开场,以悲剧收场。
(作者来自江苏常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