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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的缺失是安全生产最大隐患

2020-05-30 00:50作者:奚旭初

12日上午9时20分,河南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刚刚竣工的68米高烟囱施工工程现场,30名民工在准备拆除烟囱四周脚手架时,上料架突然倾翻,30名民工全部翻下坠落,造成21人死亡,9人受伤。这是从5月1日到现在,河南连续发生的第3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接踵而来,闻之让人惊心动魄。而看看事故发生的原因,更令人震惊不已。比如在12日发生的上料架倾翻中丧生的民工,竟然连建筑知识、安全注意事项都一无所知。而承包商就是雇来了这样的民工,并且让他们爬上60多米高的架子去施工了。同样荒唐的是,这项工程的各个环节几无规范,施工方非法转包,甚至连对方具备不具备资质都不清楚,就让其接手了。

事故发生后,有关负责人在听取了安阳市和相关部门关于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的汇报后说,这起事故的发生,反映了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我看这话说得轻了些。从甲方到承包商都根本没把民工的生命当回事儿,这岂止是“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岂止是“责任心不强”,而恰恰是根本没重视,根本没有一点责任心。如果对安全生产还有一点认识,如果还有一点责任心,又怎么会把什么都不懂的民工往60多米高的架子上送,这不是去干活,而是去送命呀!

倘若硬要说这是意外事故,硬要寻找什么客观原因,那当然也不难。哪一次事故不是意外的呢?又有哪一次事故没有一个“由头”呢?但是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当内因犹如一只火药桶的时候,任何一点火星都足以使其爆炸。在隐患无处不在的时候,不发生事故那只能叫侥幸,而发生则是必然的,即使今天没发生,说不定明天就发生,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想躲也躲不过。这种偶然中体现的必然,其实也几乎是所有事故的共同规律。

多少生命在一次次事故中湮灭了,教训几多沉痛,能不痛定思痛?每有事故发生,总有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说法。这个说法当然没有错。但是我们又不能不面对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为什么总是“引以为戒”的话音未落,另一个事故又随之发生了?

殷鉴不远,然而依旧不能阻挡悲剧重演,催促我们反思,再不能头痛医头,脚痛治脚。安全措施要健全、责任意识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到位……诸如此类的甲、乙、丙、丁确实一个都不能少。但是拿什么来保证少一个都不能?回答是只有靠机制。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其实已经揭示,机制的缺失正是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而所谓机制,又不只是订几条规章,签几张责任状。如果说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那么没有规范的市场必然成为事故的温床。

(作者来自江苏常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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