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家农民工工会成立叫好
2020-05-29 23:53作者:梅香生
据《沈阳晚报》报道,沈阳市首家进城务工人员联合会在和平区砂山街道正式成立。该组织将致力于为农民工维权,它的成立,标志着农民工集体维权意识的觉醒,开辟了农民工维权的新途径,值得积极推广。
众所周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以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城市现代化进程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在城市却普遍遭受歧视,甚至连正常的劳动报酬也难以获得。尽管有许多农民奋起抗争,但由于势单力薄,无法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总是处于相对弱小的地位。因此迫切需要一种组织,来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服务。可以说农民工工会组织的成立,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政府应采取鼓励支持的态度乐观其成。尽管自去年以来,政府加大了为农民工的维权力度,但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虽有效,但无法形成长效机制,而工会作为一种民间团体,它可以发挥许多政府难以发挥的作用。
目前,有许多城市为维护农民工的权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有的地方采取将农民工纳入当地的工会进行管理、维权,但从实践效果看,一方面难以将所有零散打工的农民工涵盖进来;另一方面工会还缺乏为农民工维权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是农民工的真正代言人。这正是目前我国的国情所在,在进城务工人员和地地道道的城市工人之间还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譬如在歧视农民工的人群中,就有所谓的城市工人。因此,要根据这一国情,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待农民工的维权问题,就必须成立专门的农民工工会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立农民工工会时,要尽量引导农民工自己组织,不要硬性由政府来牵头,不要有官方色彩,这样,才能使农民工工会名副其实,不负众望。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将长期大量存在,我们要积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大有作为,除了进行直接的干预(通过制定政策等)外,应积极支持鼓励农民工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当前,需要提上议事日程的是尽快改革民间团体的登记审批制度,现有的民间团体审批制度过于苛刻,不利于那些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民间团体的组建,所以要大胆改革,为那些愿意服从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督的民间组织提供发展空间,政府只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即可。如此一来,定会有更多有益于社会稳定的诸如农民工工会组织的成立。这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
众所周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以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城市现代化进程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在城市却普遍遭受歧视,甚至连正常的劳动报酬也难以获得。尽管有许多农民奋起抗争,但由于势单力薄,无法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总是处于相对弱小的地位。因此迫切需要一种组织,来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服务。可以说农民工工会组织的成立,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政府应采取鼓励支持的态度乐观其成。尽管自去年以来,政府加大了为农民工的维权力度,但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虽有效,但无法形成长效机制,而工会作为一种民间团体,它可以发挥许多政府难以发挥的作用。
目前,有许多城市为维护农民工的权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有的地方采取将农民工纳入当地的工会进行管理、维权,但从实践效果看,一方面难以将所有零散打工的农民工涵盖进来;另一方面工会还缺乏为农民工维权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是农民工的真正代言人。这正是目前我国的国情所在,在进城务工人员和地地道道的城市工人之间还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譬如在歧视农民工的人群中,就有所谓的城市工人。因此,要根据这一国情,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待农民工的维权问题,就必须成立专门的农民工工会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立农民工工会时,要尽量引导农民工自己组织,不要硬性由政府来牵头,不要有官方色彩,这样,才能使农民工工会名副其实,不负众望。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将长期大量存在,我们要积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大有作为,除了进行直接的干预(通过制定政策等)外,应积极支持鼓励农民工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当前,需要提上议事日程的是尽快改革民间团体的登记审批制度,现有的民间团体审批制度过于苛刻,不利于那些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民间团体的组建,所以要大胆改革,为那些愿意服从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督的民间组织提供发展空间,政府只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即可。如此一来,定会有更多有益于社会稳定的诸如农民工工会组织的成立。这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