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成本和纳税人权益的虚无
2020-05-29 21:04作者:朱四倍
据《北京晨报》9月20日报道,作为个人信誉证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完税凭证在经济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有很多纳税人并不知道可以获得完税凭证这回事儿。记者日前抽样调查发现,90%以上的纳税人都不知道自己缴过多少税。单位把职工每个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直接从工资里扣除,有的单位甚至连工资条也没有,职工根本不知道扣了多少税。
出现这种现象原因何在?从表面上看,是复杂的手续让想办完税凭证的人望而却步,而从本质上看,则是对纳税人权利不尊重的必然表现。我们常听见的说法是,“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款的直接承担者”。从这样的说法中,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纳税人是以义务主体的身份而存在。而这显然与法律的基本原则不符,也与经济学基本理论相悖,但是这却是长期存在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怎能让税务部门为公众提供完税凭证?
作为纳税人,得到完税凭证是权利,税务部门提供完税凭证是义务,但是在忽视纳税人权益的前提下,这些做法长期得不到纠正。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法律主体,都是权利人与义务人的统一体,既享有法定的权利,必然需要履行法定的义务。尽管纳税人是否拥有权利或拥有怎样的权利,首先是一个政治或法律问题,但在具有“成本与收益对称”特性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重视纳税人的权利,只能强化公民对纳税的逆反心理。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公民对纳税积极性不高,纳税人体会不到用之于民的实际,纳税人主要是迫于税法的威慑力而纳税,由此而致的自觉纳税意识不强和偷逃税严重等问题也就不足为怪。同时,征税机关总是站在保护国家权利的角度行使征税权,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一些不依法行政、侵犯纳税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
与对纳税人权益相对应的是,近年来,我国税收成本也在大幅增长,税收成本过高已成为突出问题。有一种比较偏激的说法,美国收10元的税,成本只有5毛钱,而中国的税收成本要占到将近一半。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有关领导披露,目前我国有100万税务干部,而美国只有10万人,仅这个比例就是惊人的。这当然与国情有关。但是,税收成本过高已成为公认的事实,应加以重视。纳税人缴纳了税收,也就取得了享用公共商品与服务的权利。
我们应该明白,税务机关的作用,不仅仅是通过管制和命令来指挥纳税人的行动,也不是仅靠惩戒制度将纳税人引导到合适的方向上来,而要把广泛的社会力量集中到依法治税的过程中,通过服务和宣传,唤醒更多人的纳税意识,激发公民的纳税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使纳税人真正意识到税收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公民的需要,确保税收的运作在于服务公民、为公民谋求整体福利。而为公民提供完税凭证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出现这种现象原因何在?从表面上看,是复杂的手续让想办完税凭证的人望而却步,而从本质上看,则是对纳税人权利不尊重的必然表现。我们常听见的说法是,“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款的直接承担者”。从这样的说法中,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纳税人是以义务主体的身份而存在。而这显然与法律的基本原则不符,也与经济学基本理论相悖,但是这却是长期存在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怎能让税务部门为公众提供完税凭证?
作为纳税人,得到完税凭证是权利,税务部门提供完税凭证是义务,但是在忽视纳税人权益的前提下,这些做法长期得不到纠正。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法律主体,都是权利人与义务人的统一体,既享有法定的权利,必然需要履行法定的义务。尽管纳税人是否拥有权利或拥有怎样的权利,首先是一个政治或法律问题,但在具有“成本与收益对称”特性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重视纳税人的权利,只能强化公民对纳税的逆反心理。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公民对纳税积极性不高,纳税人体会不到用之于民的实际,纳税人主要是迫于税法的威慑力而纳税,由此而致的自觉纳税意识不强和偷逃税严重等问题也就不足为怪。同时,征税机关总是站在保护国家权利的角度行使征税权,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一些不依法行政、侵犯纳税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
与对纳税人权益相对应的是,近年来,我国税收成本也在大幅增长,税收成本过高已成为突出问题。有一种比较偏激的说法,美国收10元的税,成本只有5毛钱,而中国的税收成本要占到将近一半。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有关领导披露,目前我国有100万税务干部,而美国只有10万人,仅这个比例就是惊人的。这当然与国情有关。但是,税收成本过高已成为公认的事实,应加以重视。纳税人缴纳了税收,也就取得了享用公共商品与服务的权利。
我们应该明白,税务机关的作用,不仅仅是通过管制和命令来指挥纳税人的行动,也不是仅靠惩戒制度将纳税人引导到合适的方向上来,而要把广泛的社会力量集中到依法治税的过程中,通过服务和宣传,唤醒更多人的纳税意识,激发公民的纳税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使纳税人真正意识到税收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公民的需要,确保税收的运作在于服务公民、为公民谋求整体福利。而为公民提供完税凭证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