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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没接到教育部通知?

2020-05-29 20:32作者:王希忠
  新学年伊始,扬州大学一些贫困生在开学那天并没有住进1200元/年的公寓楼,而是住进了500元/年的“贫困生楼”。据了解,仅扬大瘦西湖校区,目前已经有50多位贫困生住进了这样的大楼。扬大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贫困生楼”很受贫困生欢迎。但记者在采访中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贫困生”这个帽子让很多学生存在着很重的心理负担。(据《江南时报》)

  扬州大学这一做法的出发点不难理解:为贫困生减轻生活压力。而记者的采访中,也确实有学生这样认为:“贫困生楼”真是救了我的急。但是,更令笔者感兴趣的是,教育部已明令禁止的按贫富分配公寓的做法,为什么在扬州大学就能畅行其道?

  据8月11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和公寓管理的问题最近被提上议事日程,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学生公寓以班集体为单位安排住宿,同时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不能按家庭经济状况分配住房,而且强调,学生校外租房要报学校备案。”可以看到,这里提到的学生住宿中出现的不同问题用了不同的措辞,其中对“按家庭经济状况分配住房”用的是“不能”。如果笔者没有理解错的话,不能就是不允许。那么,为什么在扬州大学这里就开了口子?是扬州大学没接到教育部的通知,还是根本不归教育部管?

  教育部通知下发的背景,无疑是高校推行后勤制度改革中出现的以市场化的手段分配宿舍的做法。近年来,有些学校顺应出现了一批有着比较强的消费能力且有消费意愿的学生这一现状,推出了价格不等的学生公寓让学生选择。市场的规则相对简单,按质论价,价高者得。但是,学校毕竟不是市场,其功能不在于满足学生不同的消费需求,而在于教书育人,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智。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9月5日就校园贫富差距采写文章的题目就是《只有钱能带来尊严?》,文章中一位专家的观点就是:“有钱学生优越的生活条件以及由此产生的优越感,会使贫困生们感到另一种无形的压力,这种压力会挫伤他们的自尊心,冲击他们经过多年主流教育而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 而按贫富分配公寓的做法,无异于在本已贫富分化的学生群体之间划上了一道制度化的鸿沟。

  教育部着眼于全局下发这样的通知,是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扬州大学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即使从维护教育部通知的严肃性着眼,这样的做法也不应再继续下去。事实上,关怀贫困生的方式有很多,比如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推出制度化的减免费用方式等等。提供便宜的宿舍虽然简单,却注定是得不偿失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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