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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忏悔

2020-05-29 19:42作者:陈宏 张祖海

四川泸州市纳溪“5.29”天然气爆炸案造成5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8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9月30日纳溪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杜宝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史胜军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两人均表示不上诉。

从杜宝具、史胜军在法庭上最后陈述的记录片断,我们可以看出两位直接责任人对本案的认识和忏悔——

杜宝具:我自69年参军,在部队多次受到嘉奖,并荣立三等功一次,退伍回家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生产者、优秀共产党员。后担任泸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富管理所所长,对工作一直勤勤恳恳,在这次事故中,由于自己主观认为此处无天然气泄漏,安全意识谈薄,工作中安排不当,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给党和人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辜负了党的培养和希望,特别是对不起在这次事故中伤亡的人员和家庭,在这里特向他们表示深深的忏悔。

史胜军:我在单位上任劳任怨,工作表现一直很好。事故发生后,我在泸州接到电话立即赶到现场,三天三夜没有休息,配合调查,组织抢修,以最大的工作量来弥补损失。对遇难者的家属,我表示最真诚的歉意。

不难看出杜宝具和史胜军的忏悔是发自内心的,所表达的歉意是真诚的,但5条人命、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余万元的后果岂是区区几句道歉能挽回的,物质的损失可以弥补,精神的创伤却会长存。事后的补救和几万或几十万的抚恤势难抚平遇难者家属心中永久的痛。

回顾纳溪“5.29”事故的发生过程,我们有太多的机会可以避免。正因为如此,杜、史二人的失职才显得不可饶恕。丙灵路的天然气泄露早有征兆,事发前两天天然气公司的相关人员还进行过实地勘察。但不可思议的麻痹大意和玩忽职守使杜、史二人不但没有发现一触即发的险情,反而高枕无忧地继续其天下大安的美梦。惨烈的爆炸震碎了一切,从噩梦中惊醒过来的人们无法原谅如此严重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法律也同样不能容忍这种对安全的极端漠视。如果天然气公司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真正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则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任何的偶然都蕴含于必然之中。从更深的层面分析这次灾难,我们可以发现上至天然气公司的领导,下至各所、站的一线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淡薄可谓触目惊心。“5.29”爆炸案的发生与其说是杜、史二人的严重过失造成,还不如说是天然气公司的安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重大漏洞在长期经营中的必然后果。

当然,从杜、史二人的陈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都曾有过良好的工作表现,都曾有过辉煌的过去。但怎能躺在已有的荣誉上睡大觉吗?短暂的疏忽造成终身的遗憾,麻痹大意害死人,玩忽职守酿大祸。杜、史二人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几年牢狱之灾,天然气公司也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沉重的代价应该为每个企业、每个人,特别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行业的从业者引以为戒。“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是我们不断获取新胜利不可或缺的保证。

因此,安全是效益的前提,缺失安全的效益不但得不偿失,而且是无本之末。怎样制定良好的安全生产规程,怎样在实践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程序,怎样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艺,怎样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应该引起每位管理者和生产者的深思,同时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反过来说,只有真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才能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才能达到生产的最终目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我们牢记纳溪“5.29”事故血的教训,追根溯源,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的水平,创造真正安全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

(作者来自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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