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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和奉献有什么关系

2020-05-29 18:04作者:奚旭初
  近日,陕西省宣布,将在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为“11·28”矿难树立矿难纪念碑。这座纪念碑将镌刻166名遇难矿工的名单。因为煤矿工人们为祖国建设以及人民生活幸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以至生命。为遇难者建立纪念碑,既是对他们的哀悼,也是对人们以及后人的警示。

  建立矿难纪念碑,既哀悼遇难矿工,也警示今人和后人,确实非常有必要。然而正如鲁迅先生所讲过的,“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在陈家山煤矿仍然陷在矿难的深渊之中,抢险救灾还在艰难地进行,还有101个死难矿工的遗体没有找到,国务院调查组刚刚正式部署并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的时候,听到了有关建立矿难纪念碑的消息,未免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

  我们不想说宣布这个消息是别有用心,在转移公众关注矿难的视线,有意冲淡舆论对矿难的追问,甚至又在因袭“坏事变好事”的老谱,上演“事故变故事”的闹剧,但是无论如何,此时此际匆匆公布立碑纪念的消息,实在是不合时宜,让人心头别有了一番滋味。

  同样让人感觉异样的是陕西省决定建立矿难纪念碑的一些理由。我国目前的能源使用结构中,67%是煤炭,煤矿工人们为祖国建设以及人民生活幸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舆论称煤矿工人是开采光和热的普罗米修斯,当我们沐浴着光明和温暖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矿工,就会对矿工油然而生敬意。然而煤矿工人的巨大贡献,难道还一定要包含了他们被矿难吞噬的生命?煤矿工人挖的煤,不该是“带血的煤”;是本不该发生的矿难,使煤变成了“带血的煤”;公众铭记矿工的贡献,但不是要在矿难纪念碑前凭吊死难矿工;我们感激矿工,希望他们和大家一样欢乐地工作和生活而不是被笼罩在矿难的阴影下……如果这些问题不弄清楚,那纪念碑又能纪念什么呢?

  矿难纪念碑应该树起来,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除了立在大地上的有形的纪念碑,更须有立在心中的纪念碑。如果没有心中的纪念碑,那么即使有了地上的纪念碑,只怕除了死难者的家属会睹碑而思念亲人,那些不把矿工生命当回事的人照样会视若无睹。所谓心中的纪念碑,不仅是铭记不忘死难矿工为何而死,更意味着痛定思痛,汲取血的教训,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机制的缺失是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而所谓机制,又决不只是订几条规章,签几张责任状。如果说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那么没有规范的经营必然成为事故的温床。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机制——这才是真正可以告慰死难矿工的“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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