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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敬畏我的生命

2020-05-29 14:07作者:阿默
  眼下,敬畏生命的旗帜越来越时髦了。因为要敬畏生命,爱滋病人医药费国家包了下来,据说还因此在一些地方获得了“免死金牌”;因为敬畏生命,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邱兴隆教授提出的全面废止死刑的观点,一时应者如云,司法部副部长张军也表示,我国当前要重点解决的是改革刑罚制度,逐步减少死刑适用范围。就持此论者观点看,当然首先得敬畏贪官的生命,先给他们发一道免死金牌,再逐步推广。

  可恨我从小受正统思想“毒害”甚深,为人小心谨慎,不敢嫖娼,不敢吸毒,似乎也无需卖血度日,至今没有染上爱滋病。但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三病九灾,我岂敢保证自己不染上别的需要大笔医药费的致命病症呢?而我又不能像敬畏生命的学者们出去搞个两小时讲座就能拿到数万元,更不能象歌星们走穴五分钟,收入六位数。那时,我的生命会有人敬畏吗?

  可恨我自来就是百无一用的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在这个暴力犯罪仍在上升的年代,死刑因为敬畏生命废除了,暴力犯罪的风险更低,暴力犯罪率能不上升?谁知道哪一天会遇上打劫打红了眼的亡命之徒不看走眼,把我当作有钱人结果了我的性命?那时,我的生命会有人敬畏吗?

  可恨我总改不了书生意气,混不进官场。贪官们的生命得到敬畏后,我会不会因为举报他们受到更严厉的报复?我会不会因为贪官们贿赂公行,为了儿女的前途或者为了自己应有的公正,在耗尽自己生命最后一滴油之后还毫无收获,只好拿出刘亮那样的悲壮爬上塔吊呢?那时,我的生命会有人敬畏吗?

  然而,正如阿尔伯特·施怀哲所言:我也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头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

  生命是不可复制的,的确是值得敬畏。但令我不解的是,为什么我们的专家学者只敬畏艾滋病人的生命,只敬畏死刑犯和贪官污吏们的生命,却不知道敬畏更多如我这样可能因此受到践踏的普通老百姓的生命?

  这样的专家学者不知能不能在艾滋病人、死刑犯和贪官污吏们那里讨个满分,但我想如我一样有良知和理智的普通老百姓,给他们的答卷判个零分都是出于宽容。依我看,这些用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所谓专家学者,以及他们那套敬畏生命的理论,其实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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