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正文

公职律师制度应该推广

2020-05-29 14:06作者:阿烽 伊莲
  据报载,广东省重视对穷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正式批准建立挂牌的公职律师事务所达109家,执业公职律师200余人。作为公职律师,他们不参与市场竞争,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专为政府和困难群众打官司,真可谓穷人的保护神。公职律师制度的建立是对法律援助的补充和完善,笔者不禁对广东这一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拍手叫好。

  穷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最需要社会关注,人们关怀的特殊人群。然而,当今社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锦上添花者不乏,雪中送炭者难寻,许多人的价值观不再质朴而高尚,一味追求物质效益,没有好处回报的付出,被认为是傻瓜之举。但是穷人,他们除了报以真诚的谢意还能用什么回报?他们穷得只剩真情。所以,广东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为民举措着实令人敬佩。生活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但穷人多气衰,许多穷人遇上麻烦,只好自认倒霉,未能求助法律解决问题,他们有的不知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有的是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对穷困的人施以法律的援助,极为重要。

  对穷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应该全社会联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公职律师制度应该加以推广,只有让穷困的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平等地得到法律的保护,人类社会才能真正达到公平与正义、文明与法制并存。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