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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农民收入赶超城镇居民

2020-05-29 13:23作者:奚旭初
  2004年浙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为10.4%,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2.2%,达到6096元,增幅7年来首次超过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也是1997年以来浙江省农民收入增幅最高的一年。这一可喜的“赶超”,说明浙江省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无独有偶,江苏前不久也公布统计数字:今年农民人均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11.8%,收入增幅首次超过城镇居民。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绝不是以另一部分人甚至大部份人的富不起来为代价,共同富裕才是我们的社会理想。农民在人口中占了大多数,以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为座标,那么农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则显示大多数人的收入增幅超过了平均数。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由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城乡差距近年来还在逐渐拉大,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城乡差距为2.57:1,而现在为3.23:1。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出现了收入增幅的平均数代表不了大多数、大多数低于平均数的现象。在这样一个背景下, 2004年浙江、江苏农民收入增幅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确实是难能可贵。农民收入增幅首超城镇居民,传递了一个明晰的信息,浙江、江苏正在加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步伐。

  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是社会发展到某个阶段必然要做的事,是一个社会发展规律。这种反哺不是“劫城济乡”,从某种意义上讲恰是“物归原主”。如果违背规律,该反哺却不反哺,或者延迟反哺,城乡差距越拉越大,那么不仅农村的社会生态会恶化,最终城市也必须为自已当初的短视“埋单”。从这个高度去考量对农业的反哺,恰也是对各级政府科学发展观和执政能力的检验。

  去年浙江、江苏农民收入增幅首超城镇居民,政策性增收是一个重要因素。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和浙江、江苏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方面加大了对农民支持的力度,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给农民的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政策性增收的作用可以立竿见影,但又很难成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不竭动力。要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只有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出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如果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跟不上来,那么农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恐怕就只能是“政策性增收因素”产生的一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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