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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顶风”的违纪咋处理

2020-05-29 12:50作者:高君波
  近期,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出检查组,会同各地廉政办对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顶风违纪的,不论职务高低,都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现代快报2月3日)

  违反了有关纪律,就应当受到纪律的处理。现在,顶风违纪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那么不顶风但也违纪的,该怎么处理?

  用“顶风违纪”作关键词在网上“百度”一下,竟然一下子冒出来33000多条相关的文章。 所谓顶风违纪,在中国人的词典里,意思就是说上级一再明确有关规定和纪律,但总是有人“不听招呼”,明知故犯。不管是顶风违纪也好,不顶风违纪也罢,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违反了有关纪律。违反了纪律只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就是了,把违反纪律分为“顶风”和“不顶风”,是不是说“顶风”就严肃处理,“不顶风”就可以不严肃处理?假若真是这样,那么,本来严肃的纪律岂不成了“橡皮筋”?

  应当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制度规定是“硬杠杠”,不论职务高低,只要你违反了,都要按照规定受到处理,不能说“顶风”就严肃处理,“不顶风”就可以轻描淡写。如果人为地把违纪划分为“顶风”和“不顶风”,无怪乎是领导的“面子观”在作怪:三令五申你都不听,是不是没有把我上级的规定放在眼里?要是搁在平时,我可以不处理,既然不把我的规定放在眼里,那就别怪我不客气!如此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利、个人尊严与公共权威的某种对峙,而且这种对峙可能带有一定的消极色彩,说到底还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客观存在。

  其实,“顶风违纪”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反腐败斗争的尴尬现状。发生一到节日就“重申”有关规定,拿“顶风违纪”作“杀手锏”的现象,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说明了,我们平时的很多规章制度,并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口上的表面文章,是“吓人不咬人”的“纸老虎”罢了。

  违纪就是违纪,任何的违纪行为都是性质严重的,都应该一视同仁,都应该得到同样的处罚,而不应该区分何时何地。因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平时就要搞好制度的落实,以严肃的态度来保持制度的“刚性”。“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日常工作不落实,一到关键的时刻,就指望拿“顶风违纪”来吓唬人,不但不会强化制度的威慑力,说得多了,反而给人以“黔驴技穷”的感觉,只会让人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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