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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要引领舆论正能量

2020-04-23 01:03作者:人在旅途
  这几天,媒体上铺天盖地传播着林森浩案死刑复核结果已出,最高法下发了裁定书核准林森浩死刑的新闻。粗扫一眼,看到的是媒体在报道新闻,细细读去,却会发现,一些报道的字里行间充斥着情绪化和片面化的表达,不光残忍地撕开了两家人心中的伤痛,无情地让之暴露在众人面前,也是在用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影响蛊惑着受众的感知。

  “复旦投毒案”案自案发以来,经历了一审、二审,直到如今最高法核准死刑,每次都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这本是一件很正常的刑事案件, 却因为主体身份的特殊性而引来媒体、律师、网民的诸多关注。在本案司法过程中,有的媒体为了提高自己的影响力,不惜推波助澜,抛弃了职业道德,用片面性、倾向性的报道来吸引受众,还有律师为了提高自己知名度而大打亲情牌和悲情牌,妄图利用舆论干预司法。在利益的驱动下,舆论一次又一次被新消息刺激,被情感裹胁,几经摇摆,数度逆转。

  说的这,不由想起刚刚发生没有几天的《北京晚报》“枪下留人”新闻的逆转。这个报道就是媒体没有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没有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听信一面之词,未向第三方进行核实,向社会受众传播了碎片化,带有片面性、倾向性的严重失实的新闻。《北京晚报》在致歉文章中说,“没有遵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只听信案件死刑复核代理律师的一面之词”。而在林森浩案中,也不乏这位律师“上窜下跳”的身影,在其中扮演多种角色,试图通过炒作林森浩案,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提高自己的影响力。

  从林森浩案前前后后的舆论传播现象中,反思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不符合主流价值观念的报道,就是因为在其中掺杂着各种名利因素,交织着各种利益。舆论,固然是民意的一种反映,但并非所有的舆论,都是正确的。 舆论,往往是各种因素的一种混杂,往往是正确与错误,真理与谬误,实话与谣言,交织在一起,有许多人为操作的因素。

  新闻媒体作为“无冕之王”,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理应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传播正确的观点和理念,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更要坚守底线,恪守职业道德准则,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抛弃各种名利利益因素,积极向社会受众传播弘扬社会美德,真正做到引导社会舆论正能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助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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