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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维权刻不容缓

2020-04-22 20:34作者:党政瑜 卞子琪
  2月26日晚21时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核实,其中一名歹徒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而马彩云在案发过程中面对危险,勇敢地向歹徒进行了劝解与感化,却依然倒在了血泊之中。一位年轻有为、年均结案近400件的基层司法工作者的生命竟以如此方式戛然而止,令人扼腕。

  近年来,恶意攻击、挑衅司法公正的事端屡见不鲜,从捏造南京李芊案的“谣哥”,到去年湖北十堰四名法官血染法袍再到如今的“马彩云事件”,这些悲剧的发生令人扼腕。痛定思痛,我们也应深思,广大司法工作者特别是基层法官一边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处理矛盾纠纷,一边薪金低廉,忍受来自社会、当事人的非难,境遇愈发艰难,法官权益缘何还是没有保障?血的教训告诫我们,法官维权已时不我待,确保司法工作者权益已刻不容缓

  当代中国法官,不仅承载广大民众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期许,肩负重大使命,且由于身处社会转型时期,成为各种矛盾和冲突的承受者。有些当事人输了官司迁怒于法官,赢了官司执行不到位也嗔怪于法官。面对如此现状,急需加强法官人身权益保护制度设计。一则,在立法层面上应对法官合法权益给予更多的重视。法官在庭内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拥有绝对的权威,而在庭外,法官与我们一样是普通公民,当他们的人身权益因庭内纠纷受到损害时,甚至生命财产安全都受到威胁时,当前的法律并没有为其提供足够可靠的保障。再者,需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工作特别是基层调解组织框架的构建,健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让更多基层社区组织、村组干部等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尽可能消除双方对立情绪,缝合双方感情裂隙,淡化法院调处的主体角色,最大限度避免将法官推向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

  法官维权不仅需要加强制度设计,更应从民众思想入手,提升民众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到审判活动的客观性和风险性。审判活动是对证据的质证还原案件事实真相的过程,有其严格的法律规定性、程序性、逻辑性等特点。但现实情况往往是,诉讼双方都抱有胜券在握的心态参与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对法官怀有较高期冀,想当然地把希望寄托于法官“包青天”式的明察秋毫上,认为法院无所不能。一旦审判结果与当事人预期不一致,往往指责法院或法官。诚然,对判决有疑义本属人之常情,也无可厚非,但应采取正确的法律途径如起诉、上诉甚至向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诉,不能因一时冲动,为泄私愤采用戕害生命等暴行公然挑衅司法。此外,社会各方还应广泛开展群众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教育群众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对生效判罚怀有履行之义,正确理解法律适用规律,以积极的心态看待官司的输赢,为法官审理案件营造良好的氛围。

  从根本上确保法官的人身权益得到保护,就需要 “疏堵结合”,不断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让法官成为群众心中可依赖的忠诚卫士。一方面在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案后释法工作,组织社会各方力量与审判业务专家、庭室负责人等积极主动地走进当事人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判后答疑,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消除疑虑,抚慰受伤心灵,解开其“法结”的同时解开“心结”,使当事人理性对待判决。另一方面,司法者要有职业担当,在谨防“吃、拿、卡、要”的前提下,更要认清“慵、懒、散、拖”,“冷、横、硬、推”等司法不正之风带来的负面影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年轻法官的生命已逝,接二连三的袭击事件却不得不引起我们反省和沉思,对于凶手我们诚然依法严惩,以儆效尤,但如何保护法官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却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当法官群体都润泽在权益保护的阳光下,法官才能更好地行使手中的权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审判理念也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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