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风向标 司法公开新体验
2020-04-22 15:46作者:桂晨博
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了“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工作新要求。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实现司法服务的“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已成为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所谓“智慧”法院,即建成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发展目标,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转型升级,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的智能化应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更是司法取信于民的关键。而信息化和大数据则为司法公开的实现提供了高效手段。随着下一步新技术应用于互联网,深化司法公开必将打开新的空间。
其实,早在2014年全国法院就全面铺开了信息化建设,构建起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更加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审判信息。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案件查询系统,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置“审判流程查询模块”,在法院官方微信设置查询链接。在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将生效裁判文书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本院门户网站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落实执行日志、执行听证等制度,不断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公开执行进度信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并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全方位曝光。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打造了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审判的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同时,新媒体的全方位渗入,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法院政务网站、法院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打造了全方位、立体式的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实现了从静态到动态的飞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为人民群众带来触手可及的正义。
信息化成为司法公开的助推器,智慧法院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带来了新体验,积极探索“互联网+”环境下司法公开的新途径,为群众诉讼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使司法公开真正走进百姓心中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新方向。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实现司法服务的“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已成为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所谓“智慧”法院,即建成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发展目标,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转型升级,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的智能化应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更是司法取信于民的关键。而信息化和大数据则为司法公开的实现提供了高效手段。随着下一步新技术应用于互联网,深化司法公开必将打开新的空间。
其实,早在2014年全国法院就全面铺开了信息化建设,构建起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更加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审判信息。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案件查询系统,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置“审判流程查询模块”,在法院官方微信设置查询链接。在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将生效裁判文书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本院门户网站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落实执行日志、执行听证等制度,不断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公开执行进度信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并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全方位曝光。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打造了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审判的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同时,新媒体的全方位渗入,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法院政务网站、法院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打造了全方位、立体式的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实现了从静态到动态的飞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为人民群众带来触手可及的正义。
信息化成为司法公开的助推器,智慧法院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带来了新体验,积极探索“互联网+”环境下司法公开的新途径,为群众诉讼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使司法公开真正走进百姓心中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新方向。
